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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给鲁山一中记集体三等功暨刘宪政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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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2017〕17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鲁山一中记集体三等功暨刘宪政同志
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近年来,鲁山一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秉承“育人为本、质量为魂、发展为要、和谐为上”的办学理念,规范办学,向管理、科研、课堂要质量,取得了骄人成绩,2016年参加中招考试1141人,被鲁山一高、鲁山二高录取630人,为高级学校输送大批优质生源,先后获得平顶山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 “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5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鲁山一中记集体三等功,给鲁山一中校长刘宪政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为创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鲁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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