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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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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2017〕1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清旺(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献春(副县长)
成 员:曹大伟(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国富(县林业局局长)
郝鸿亚(县监察局局长)
雷德华(县政府食安办主任)
马文奇(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新伟(县编办主任)
刘建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魏卿水(县财政局局长)
上官云举(县委农办主任)
任长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国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小卿(县审计局局长)
徐建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英健(县扶贫办主任)
张保友(县银监局局长)
赵娜君(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克新(国有鲁山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刘国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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