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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鲁山县复退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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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2017〕4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鲁山县复退军人安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土门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鲁山县复退军安置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清旺(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献春(副县长)
白汉军(县人武部部长)
刘建新(县民政局局长)
雷德华(县政府食安办主任)
成 员:王学军(县人武部副部长)
刘新伟(县编办主任)
姚 锦(县公安局副局长)
路新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永河(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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