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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小五金出口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2017〕7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鲁山县小五金出口基地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张良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小五金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小五金出口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曲延辉(副县长)
副组长:上官为民(县政府办副主任)
贾建伟(县商务局局长)
魏建运(张良镇镇长)
成 员:曹大伟(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魏卿水(县财政局局长)
刘建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晓(县环保局局长)
金书院(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小七(县工商局局长)
邱怡林 (县质监局局长)
段松峰(县国税局局长)
徐潍欣(县地税局局长)
贾建宏(县安监局局长)
张 杰(县统计局局长)
赵娜君(县金融办主任)
张留常(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领新(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董鲁涛(县商务局副局长)
王海军(河南奔宝皮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蔺宪章(鲁山县张良兴发五金皮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花改(鲁山县宏昌五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政桦(鲁山县万华皮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威(鲁山劲酷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董鲁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部署和推进鲁山县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审议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各成员单位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包括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沟通,制定推进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牵头推进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小五金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信息,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做好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有关协调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做好鲁山县小五金出口基地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定,做好具体的业务指导。
张良镇:负责小五金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基地内小五金企业数据收集整理上报及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各项基础性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支持小五金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小五金出口基地创建和管理经费的落实与保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小五金产业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将小五金行业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落实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县环保局:负责监督并指导小五金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为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
县工商局:负责做好小五金企业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小五金企业的诚信教育和监管。
县质监局:负责小五金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并做好小五金产品的质量溯源工作。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制定小五金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并予以落实。
县安监局:负责监督并指导小五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小五金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提升小五金统计监测、分析的科学化水平。
县金融办:负责完善小五金产业有关金融扶持政策,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小五金企业资金支持力度。
县供电公司:负责为小五金企业提供电力保障,做好用电安全指导工作。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区内小五金企业日常监管,制定并完善支持小五金企业入驻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
各小五金企业负责本企业自身建设,严把产品质量关,不断扩大企业出口规模,强化自主品牌、营销网络建设,加大产品国际认证、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力度。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