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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涉案违法车辆停车场和拘留所及公安机关警犬基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1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7〕22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鲁山县涉案违法车辆停车场和拘留所及公安机关警犬基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县直有关部门、乡镇

为进一步推进鲁山县涉案违法车辆停车场、拘留所和公安机关警犬基地项目建设工作,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县政府决定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禹国印(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  明(县公安局局长)

 员:杨庆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泓(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铁良(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建民(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郝东军(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天祥(规划局副局长)

殷聪慧(环保局主任科员       

梁岩军(文化局副局长)       

李军辉(财政局党组成员)

王红伟(人防办副主任科员

陈军利(县露峰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李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日常工作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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