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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鲁政办〔2017〕33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
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土门办事处: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李 杰(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郝鸿亚(县监察局局长)
刘国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曹大伟(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魏卿水(县财政局局长)
任长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匡晨阳(县规划局局长)
王 晓(县环保局局长)
刘国富(县林业局局长)
王全民(县水利局局长)
李耀兴(县信访局局长)
陈军利(露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都(汇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宪生(鲁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正山(琴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学平(县财政局副局长)
肖真蔚(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陈建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中民(县规划局副局长)
马海岭(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三科科长)
刘东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张文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徐明欣(县电业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国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海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工程建设指挥部内设机构
及工作职责
2017年3月19日
附 件
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工程建设
指挥部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马海岭(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三科科长)
副组长:肖真蔚(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成 员:李学平(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建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东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雷亚锋(露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朝立(汇源街道武装部长)
赵东杰(鲁阳街道武装部长)
杨伟帆(琴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职责:
1.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及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关系,负责指挥各种会议的组织和有关事宜的安排。
3.协调有关部门为将相河治理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4.做好指挥部有关会议记录及有关材料的撰写、整理和存档工作,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二、规划建设组
组 长:刘国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刘东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陈宝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股股长)
刘鲁玉(县规划局城市规划科科长)
谢瑞阳(县水利局设计室主任)
王洪民(汇源街道城建办主任)
王军峰(鲁阳街道城建办主任)
段操民(琴台街道城建办主任)
李永豪(露峰街道城建办主任)
职责:
1.负责河道治理的整体规划和方案设计。
2.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监理和验收工作。
3.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及相关技术指导和对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解释。
三、土地补偿及房屋征收安置组
组 长:任长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李三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陈建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于颂淼(县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主任)
王小伟(露峰街道国土所所长)
邱炳强(汇源街道国土所所长)
陈东晓(鲁阳街道国土所所长)
王明智(琴台街道国土所所长)
王辉军(县拆迁办主任)
职责:
1.核查澄清土地房屋及地表附属物底子。
2.负责对拆迁户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思想工作,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负责处理涉及安置及土地补偿的政策解释和日常事务工作。
4.负责有关拆迁补偿的公告的撰写发布工作。
5.负责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6.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7.记录、整理、管理好拆迁安置工作的有关数据、档案资料。
四、信访稳定及安全保障组
组 长:李耀兴(县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师中彬(县信访局副局长)
邓占军(城关派出所所长)
郑鹏飞(张店派出所所长)
王庆全(露峰街道信访办主任)
刘亚伟(汇源街道信访办主任)
许国岭(鲁阳街道信访办主任)
买志强(琴台街道信访办主任)
职责: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记录。
2.对来访群众所提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化解各种矛盾。
4.做好河道治理建设的全程安全维护工作。
五、督查组
组 长:郝鸿亚(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华润和(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郭浴晖(县纪检委党风室副主任)
职责:
1.督促检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挥部各组以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保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组及所有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
2.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按照工程建设时间要求,对各项工作实施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