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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南有色汇源铝业公司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4-28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744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河南有色汇源铝业公司落实中央环保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顶山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第八项:河南有色汇源铝业赤泥库在未完成环保验收情况下,违法堆存100多万立方米,赤泥库部分区域防雨防渗措施不到位,环境隐患突出。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201638号)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平顶山市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环整督办〔20171号)要求,现将此项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鲁山县梁洼镇八里坪村,隶属于河南神火集团,主导产品氧化铝,年产量80万吨。该公司有两条生产线,A线产能45万吨,B线产能35万吨。2016810日下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该公司岗窑赤泥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赤泥库西侧围堰赤泥堆存超出防渗膜、赤泥库西侧部分防雨防渗措施不到位。

二、整改情况及成效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亲临现场,针对此问题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专题会,认真研究部署,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成立专一组织,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向县政府报告整治进度。二是责令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环保职责:要求环保部门对其违法行为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并从2016811日起,派驻环境执法人员专职驻厂督促整改工作;要求安监、国土等部门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尾矿库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高标准、严要求的做好整改落实。

由于政府重视,各职能部门督促有力,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已于20169月初完成了整改任务,并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明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违法堆放赤泥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数据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在此推动下,该公司赤泥库业于2016928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验收。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在此次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强化各类尾矿库的监督管理,形成固废管理的长效机制。县环保、公安、住建、国土、交通、工商、商务等部门严格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环保新法、新规、新标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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