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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18-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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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鲁政〔2018〕10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2017年,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根据《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鲁政办〔2013〕25号)精神,经认真考核评定,决定对在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县交通局等8个单位“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孙冬梅等28名同志“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创新举措,务求实效,着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8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教育体育局
县农业局
县旅游局
县财政局
县规划局
县公安局
二、先进工作者(28名)
孙冬梅 (县纪委)
杨丙申 (县政府目标办)
陈宇锋 (县政府督查室)
李芋霖 (县政府公文收发室)
岳红鸽 (库区乡人民政府)
郜广燕 (县公安局)
高崎凯 (县发改委)
石晓辉 (县财政局)
田旭旭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赵宗清 (县教育体育局)
王旭强 (县交通运输局)
王明亮 (县公路局)
孔应功 (县工信局)
董耀丽 (县农业局)
谭永建 (县水利局)
袁建德 (县河务局)
马颖超 (县卫计委)
燕平鸽 (县文化局)
杨爱军 (县环保局)
陈建民 (县国土资源局)
陈保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亚宾 (县规划局)
杨卫星 (县房管局)
蒋朝辉 (县城管局)
李鹏涛 (县扶贫办)
丁艳兵 (县旅游局)
党 沛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刘慧卿 (县供电公司)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