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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2018〕58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土门办事处:
《鲁山县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31日
鲁山县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按照中国老年学学会评审原则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长寿文化,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平安幸福”新鲁山。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切实加强我县老龄工作,优化全县老年人生活环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大力弘扬“长寿文化”及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力争2018年成功创建“中国长寿之乡”,进一步提高我县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三项必达指标、十二项参考指标的数据收集工作。做好我县长寿人文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相关佐证,出具相关权威报告。
(二)对全县老年人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统计,包括老年人数据和年龄段比例普查登记、百岁老人一人一表情况登记、百岁老人影像资料收集等工作。
(三)编印以“生态、宜居、养老”为主题的宣传画册,并制作电视宣传片,丰富创建工作图文及影像资料。
(四)撰写申请报告,向“中国长寿之乡”评审部门汇报,并邀请专家评审组到我县评审指导。
四、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统筹协调创建“中国长寿之乡”相关事宜。
(二)县民政局: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和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负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撰写汇报材料等,印制创建宣传画册;负责提供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百岁老人获政府补贴情况,完成百岁老人基本情况统计及花名册;协助筹建成立鲁山县老年学学会。
(三)县老干部局:负责撰写我县老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配合县文化局做好涉老文艺汇演相关工作。筹建成立鲁山县老年学学会,负责提供近三年我县老年人活动开展情况的有关资料及图片。
(四)县教体局:负责提供2017年15周岁及以上人均教育年限数据及相关资料;负责提供近3年我县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情况的有关资料及图片(包括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次数,参加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百分比,健身器材配备等情况)。
(五)县公安局:负责提供2017年全县60周岁及以上人口数及城镇人口、农村人口各占比例数,80周岁及以上人员花名册、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身份证明。负责专家评审组考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县财政局:负责创建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
(七)县环保局:负责提供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及相关资料,确保2018年10月底前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无污染。
(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数据及相关材料,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整治。
(九)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全县森林覆盖率的相关资料。
(十)县文化广电局:负责专家评审组考察期间涉老文艺汇演节目编排和筹办,整理老年人长寿秘诀等相关资料。
(十一)县卫生计生委:负责提供2017年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及花名册、生活饮用水达标情况及相关资料;负责专家评审考察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二)县统计局:负责提供2017年全县区域内户籍人口数;负责提供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数,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基尼系数等有关数据及分析报告。
(十三)县广电局:负责我县长寿文化、长寿元素及党委和政府对老年人的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创建工作的新闻报道,策划和制作10-15分钟的创建工作专题宣传片。
(十四)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城区秩序整治工作。
(十五)各乡镇:负责辖区养老机构床位的增设工作,以及百岁老人生活习性、养老机构等考察地点的情况介绍和环境卫生整治。
五、时间安排
(一)2018年7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务必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将有关指标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及纸质版)
联系人:郭延军 电话:13937520297
(二)2018年7月20日前。县民政局将所有筹备资料准备齐全。
(三)2018年7月20日至7月25日。迎接“中国长寿之乡”专家评审组莅临我县考察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中国长寿之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时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专职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同上。)
(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创建工作涉及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注重工作实效,形成上下联动、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新闻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既要宣传长寿老人的生活情况和长寿文化,又要宣传创建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和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主办:县民政局 督办:县政府办公室七科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