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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19-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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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鲁政办〔2019〕26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李会良同志代表县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牵头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要主动沟通、积极配合,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全面完成。同时,从2019年4月份起,各相关单位要在每月26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一、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打好脱贫攻坚战
1. 加快培育辛集葡萄、董周酥梨、熊背血桃、库区蓝莓等特色种植业,带动贫困户1.25万户。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扶贫办,相关乡镇政府
2. 鼓励发展林下生态养殖,打造畜牧产业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户3000户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扶贫办,相关乡镇政府
3. 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支持乡村“农家乐”和带贫旅游企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2.45万名。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相关乡镇政府
4. 扶持培育丝绵加工、皮件加工、服饰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6家以上,实现贫困户就近务工。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蚕业局,相关乡镇政府
5. 支持贫困村建立电商营销企业(网点),创建电商扶贫示范村5个,培育带贫电商企业15家。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相关乡镇政府
6. 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安置贫困户就业7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
7. 配齐搬迁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后续产业发展,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8. 深入推进安居工程,将所有农户危房全部列入改造计划,实现危房清零。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9. 开展控辍保学行动,实现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0. 继续实施“一站式”结算等健康扶贫措施,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1. 全面实施饮水安全提升工程,确保贫困户安全饮水率100%。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2. 加快通村公路、文化广场、网络通信等工程进度,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政府
13. 开展“志智双扶”攻坚行动,落实就业、产业扶贫奖补措施,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杜绝“保姆式”扶贫,杜绝政策“养懒汉”。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
14. 坚持因户施策、因业施策,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确保金融扶贫“精准”滴灌。
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银监办,人行鲁山支行、相关银行,各乡镇政府
15. 持续抓好爱心超市、“百企帮百村”“巧媳妇工程”等工作,实现帮扶需求与社会资源的有效对接,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妇联,各乡镇政府
16. 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着力解决贫困“边缘户”发展致富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7. 坚持最严格的督查巡查和考核评估,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
(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18. 防控地方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审计,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控制增量,积极化解存量,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坚决杜绝各类违规举债行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9.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履行金融监管风险处置责任,做好企业“信用债”违约等风险点防控,支持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稳步推进问题楼盘化解。
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银监办、县房管局、各乡镇政府
20. 稳妥化解企业风险,积极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引导企业强化风险意识、优化债务结构,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完善重点风险企业台账,抓好企业间担保链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传导蔓延。
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房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1.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治理防控,加快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和机动车监管整治,全面提升城乡扬尘污染治理水平,确保完成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
责任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22. 全面打赢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重点流域治理;加强城市生态水系保护,全面消除城区黑臭水体,确保地表水水质综合达标率完成市定目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
责任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23.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加强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严格保护未污染土壤。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二、确保经济行稳致远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24. 围绕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谋划重点项目102个,年度计划投资179亿元。把握政策导向,积极对接交流,重点推动总投资68.9亿元的抽水蓄能电站、总投资20亿元的大宗固废产业园、总投资13.6亿元的鲁山机场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加快手续办理,抓实前期工作,着力推动总投资45亿元的梁洼镇生态修复、总投资8.7亿元的静脉产业园等项目开工建设;抢抓项目进度,强化协调保障,加快推动总投资30亿元的家纺产业园、总投资22亿元的牛郎织女文化产业园、总投资12.4亿元的豫西物流园等项目建成达效。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建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
(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25. 加快重点企业提档升级,引导重点企业改革创新,鼓励支持符合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上级帮扶资金,积极实施鲁阳电厂余热城区供暖等18个技改扩建项目,完成有色汇源等4家“绿色企业”创建工作,支持奔宝皮件等企业建设智能化示范生产线,争创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乡镇政府
26. 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3+N”政策,打破各种“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提振民营企业投资和发展信心;弘扬企业家精神,大张旗鼓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出台助推民营企业成长的优惠政策,表彰奖励一批对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工作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委宣传部、人行鲁山支行、县工商联,各乡镇政府
27. 积极盘活低效企业资产,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积极扶持,推动尽快复产;对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企业,化解债务,加快破产重整;对停产停工的企业,实行整体转让或分块处置,“腾笼换鸟”,盘活闲置资产。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委、县法院
(三)巩固载体承载水平
28. 实施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围绕主导产业,做好延链补链,壮大投资规模,力争引进10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铭志电子等10个中高端产业项目,加快推进东丽华科技等8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为晋级“二星”打牢基础。
牵头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招商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相关乡镇政府
29. 加快特色商业区建设步伐,发挥五洲国际、正安商贸等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业桂园、鲁山之窗等项目建设进度,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文化创意的特色园区,促进休闲娱乐、会展服务等业态集聚发展,力争进入“一星”行列。
牵头单位:县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县招商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三、深化改革开放创新
(一)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30.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各参改单位
31.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把“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纵深推进“多证合一”,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加快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打造便民便企最优环境。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编办,各乡镇政府
32. 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政策,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3. 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
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县银监办
责任单位:县信用联社
34. 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快隆源、圣昊等国有企业整合优化步伐,提升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责任单位:各国有投融资公司
(二)扩大开放增添动力
35. 坚持开放招商“一号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和新技术、新业态,开展驻地招商、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关联度大、成长性好、附加值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县招商局
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36.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全面推行重大招商项目全程代办和“五个一”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健全招商选资工作机制,完善督查考评办法,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招商选资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招商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创新发展提升效力
37.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引导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8. 提升电商管理、运营和服务水平,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商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鲁山—海关跨境电商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全年新发展电商企业50家、网店800家,完成电商交易总额5亿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决胜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
(一)坚持全域统筹
39. 发挥《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引领作用,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围绕“三都一地”目标,优化服务保障,突出产业促进,协同城乡发展,实现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服务提升、全域统筹发展。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二)强化项目驱动
40. 全力推动重大旅游产业项目,构建规模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清晰、辐射带动力强的旅游产业链条,加快推动尧山-中原大佛、墨子文化旅游区、画眉谷、阿婆寨等A级景区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奥伦达部落房车营地、中蓝航空低空飞行等项目实施,实现优势景区提档升级、新兴业态做优做强。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尧山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招商局
(三)凸显乡村特色
41. 立足我县优质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田园游、民宿游、养生游,重点培育11个乡村旅游特色村,打造赵村镇桑盘村等30个精品民宿村,推出2条乡村游精品线路,以点带面,以线贯穿,促进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与全域旅游的有机结合。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四)推动文旅融合
42. 深度挖掘姓氏、汉字、墨子、屈原、丝绸、花瓷、牛郎织女等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花瓷小镇、尧山文化旅游综合体等文旅项目实施,举办辛夷节、桃花节、红叶节、山花节等特色活动,做好全省温泉旅游文化节、第三届世界汉字节、墨子诞辰2500周年纪念活动等大型节庆筹备工作,传承好千年古县的历史文脉,打造鲁山对外宣传的靓丽名片。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尧山管理局,相关乡镇政府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突出规划引领
43. 以全面改善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和老城区、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完善,补充完善部分专项规划。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平台建设,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二)提升承载能力
44. 实施沙河治理提升工程,开工建设滨河大道、新兴路、人工河等项目,提升城市品质。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城南特色商业区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政府
45. 建成辛集棚户区一期主体工程,启动新华、汇源棚户区改造和人才小区建设,保障民生需求。
牵头单位:县房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鲁山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相关乡镇政府
46. 建成尧山大道东延、健康路南延项目,打通鲁班路、光明路中段、泰山路东段等断头路,实施向阳路、人民路、鲁平大道等主干道提质改造,启动人民路西段、钢厂路北段畅通工程,回应群众诉求。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
47. 建成和平农贸市场,加快墨公路瓜果市场改造,启动农商小镇和汽修建材市场建设。
牵头单位:县市场中心
责任单位:鲁山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街道办事处
48. 抓好城市集中供热、城乡燃气入户和弱电入地等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电视台、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三)决胜城市创建
49. 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以“五治”为抓手,大力开展“十乱”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县三创办
责任单位:各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
50. 持续实施“三洁两畅”行动和城市亮化、彩化、绿化升级工程,新建高标准公厕20所、立体停车场3座。加快沙河滨河景观绿廊、冶铁遗址公园建设,对中心公园进行提档升级,对墨公路、花园路等5个重要路段接点部位进行绿化提升,在城市规划区内“见缝插绿”,着力实现“以绿荫城”。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
51. 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作用,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城市更整洁、环境更宜居。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52.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质大豆2.5万亩、优质小麦5万亩、饲料粮3.5万亩,确保粮食总产量在20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3. 积极实施“循环农业+品牌农业+协同农业”发展战略,重点抓好瑞亚牧业、瑞海牧业等规模企业提档升级,培育“云外鸡”“状元驴”“天富野猪”等特色品牌,完成秸秆青贮3.5万吨以上,实现畜牧业产值 12.5亿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农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54. 加快烟草业转型升级步伐。
责任单位:县烟草公司、县烟办
55.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56. 做好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重大疫情在我县发生。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二)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57. 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试点,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建设,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8. 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集体林权、国有林场、供销社等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
(三)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59. 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坏境局鲁山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
60. 启动农户改厕2万户,建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29处,修建县乡道路93公里、桥梁11座,完成库区五孔闸大桥新建工程。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加强农村诚信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文明办
61. 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精神文明创建。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62. 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63. 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整治。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七、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一)加快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64. 服务保障郑万铁路、郑西高速、平顶山大西环等重点工程鲁山段建设,提升县际通达能力。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65. 完成G311三里河至八里仓、赵村至尧山改扩建工程,建成鲁宝快速通道,拓宽振兴路南段道路,启动S325八里仓至背孜升级改线工程,谋划建设露峰山东侧鲁宝路至滨河路南北通道,提升交通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相关乡镇政府
66. 完成郑尧高速鲁山站拓宽及连接线改造工程,启动郑尧高速鲁山西收费站建设和尧山收费站东移项目,提升区域通畅能力。
牵头单位: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政府
(二)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7. 深入实施电网补强工程,投资5亿元实施背孜、尧山等主干线电路升级改造项目,提升电网保障能力。协调做好光伏并网、高铁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提升城区和产业集聚区的10千伏电网互联互供能力。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68. 大力发展风电等清洁能源,加快国电风能、雅高新能源鲁山风电等项目进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统筹推进生态系统建设
69. 持续推进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巡山巡矿行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推动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好、保护好自然资源。
牵头单位:县河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相关乡镇政府
70. 加快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围绕沙河、荡泽河两岸和鲁宝路、鲁平大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植树造绿,打造生态景观廊道。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相关乡镇政府
71. 深入推进“四水同治”,加快实施城区供水、将相河治理、县城水系连通等八大水利工程,厚积青山绿水生态优势,让广大群众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一)全面发展教育事业
72. 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新招聘教师1000名。投资2亿元完善中小学仪器设备。投资2.5亿元新建改建学校50余所,启动鲁山第一中学建设,改善一高、二高、三高办学条件。鲁阳教育园区一期实现秋季招生。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一高、县二高、县三高,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3.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强化校园安全管护,继续为全县13万名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努力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健康鲁山建设
74. 县中医院新院区一期和县医院新院区投入使用。完成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县疾控中心实验楼建设,启动乡镇卫生院达标和非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5. 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持续开展“两筛”“两癌”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76.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查处“大处方”等问题。强化基本药物管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政府
(三)大力促进就业保障
77. 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8.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供给保障制度,扩大公积金受益面。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房管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79. 规范养老机构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新建改建养老院5所。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80. 启动县殡仪馆搬迁。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相关乡镇政府
81. 适度提高优抚补助标准,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
82.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妇联、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四)强化社会治理创新
83. 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84.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85.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扎实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工作。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86. 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双拥共建,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六连冠”。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防办、各乡镇政府
87.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88. 开展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九、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89.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政治定力,把牢政治方向,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维护核心、诠释忠诚、体现担当。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听从党中央号令,紧跟党中央步伐,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讲条件、不搞变通,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不走样、不变形,决不允许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履职尽责讲法治
90. 坚持依宪行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对重大民生政策出台、重大公共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决策水平。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率、满意率。强化审计监督,支持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严格文明执法,防止任性用权,纠正粗暴执法,决不允许以权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服务在阳光下提升。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审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担当作为转作风
91. 政府工作人员要大力弘扬“三股劲”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实践锻炼,在推进重点工作中积累经验,在解决重大矛盾中经受考验,在完成重要任务中增长才干,有效解决不会为问题,着力增强善作为能力。要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更多地到扶贫一线去、到项目现场去、到困难和问题多的地方去,把各项工作往细里做、往深里抓、往实里推。要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对既定的目标任务、确定的大事要事,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考评问效,以一以贯之的定力决心,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做一桩成一桩。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担当的干部担当,对负责的干部负责,让担当作为、开拓创新成为政府工作的主旋律。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廉洁从政葆本色
92.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纠正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空喊口号的形式主义和简单粗暴的命令主义。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审计和巡视巡察结果运用,盯紧扶贫资金、国资国企、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利用等廉政风险点,扎牢织密制度笼子,坚决查处贪腐行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拳整治,让群众安心。始终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筑牢防线、划清边线、不碰红线、守住底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本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