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政办〔2025〕10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5-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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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鲁山县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鲁山县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6月3日
2025年鲁山县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我县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与责任感,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5〕6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依据2025年河南省委一号文件精神,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和工作要点,营造全县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为保障粮食安全筑牢根基。
二、活动主题
“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三、活动时间
2025年2月-2025年12月。
四、宣传内容
(一)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宣传
1.深入学习并向全县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举办专题大讲堂、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耕地保护有关政策,确保政策入脑入心。
2.积极传达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政策解读制作成通俗易懂的图文资料,在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广泛发布,方便群众查阅学习。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
1.全面解读耕地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线上线下专题讲座,详细讲解法律条款及实际应用案例。
2.重点宣传我县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包括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规定、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等;通过政策解读会、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3.结合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战略普及耕地保护知识,制作科普短视频,介绍耕地对保障粮食供应、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以及破坏耕地的危害和后果。
(三)耕地保护成效宣传
1.突出展示我县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制作工作成果短片,在电视台、新媒体平台播放。
2.介绍我县耕地保护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耕地动态监测、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等典型案例,组织各乡镇相互学习交流。
3.宣传我县耕地保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通过人物专访、事迹报道等形式,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工作。
五、宣传方式
(一)制作宣传资料
1.编撰适合我县群众阅读的耕地保护知识手册,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耕地保护要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内容,印刷发放到全县各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
2.制作宣传条幅、展板,在各乡镇集市、村委会、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和摆放,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悬挂10条宣传条幅、设置5块宣传展板。
3.印制带有耕地保护标语和知识的宣传画、海报,在全县主要街道、社区、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张贴,同时发放到农户家中,实现宣传全覆盖。
(二)利用本地媒体平台
1.与县融媒体中心深度合作,开设“耕地保护”专栏,每月至少刊发2篇深度报道,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
2.制作耕地保护宣传片、短视频、主题豫剧,积极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河南自然资源党建等网络平台进行投稿。
3.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耕地保护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科普知识等内容,并通过制作有趣的短视频、直播互动等形式,提高宣传的趣味性和传播力。
(三)开展特色专题活动
1.组织耕地保护成果展览活动,在县文化广场或人员聚集区设置展览区域,通过图文展板、实物展示、多媒体演示等形式,全面展示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历程和成效,展览时间不少于1个月。
2.各乡镇(街道、中心)组建“耕地保护政策宣讲小分队”,制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宣传彩页,到田间地头进行政策宣讲,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3.开展“耕地保护进校园”活动,在全县中小学开设耕地保护专题课程,通过主题班会、手抄报比赛、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学生普及耕地保护知识,培养学生的耕地保护意识,以“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耕地保护。
4.组织“耕地保护乡村行”活动,利用乡镇集市、文化活动等时机,组织宣传队伍深入乡村,通过文艺演出、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和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5年2月)
1.印发《2025年鲁山县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县“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领导专班,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的副县长任专班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中心)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各自领域内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坚决杜绝各类未批先建等问题。
2.组织召开“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县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3.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准备工作,包括宣传手册、海报、展板、宣传片等。
(二)实施阶段(2025年3月-2025年11月)
1.第一季度(2025年3月-2025年5月):重点开展宣传资料制作与发放工作。完成耕地保护知识手册、宣传画、海报等资料的制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村进行发放,同时在全县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
2.第二季度(2025年6月-2025年8月):充分利用本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设立“耕地保护”专栏定期刊发文章,电视台每周至少播放3次耕地保护宣传片,新媒体平台每周发布4条以上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耕地保护问题。
3.第三季度(2025年9月-2025年11月):集中开展特色专题活动。按照活动计划,有序组织耕地保护成果展览、“耕地保护政策宣讲小分队”“耕地保护进校园”“耕地保护乡村行”等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活动资料。
(三)总结阶段(2025年12月)
1.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中心)对本单位在“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中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整理活动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县“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领导专班办公室。
2.县活动领导专班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活动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本县宣传工作总结报告。同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全县上下继续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次活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全面动员部署,强化人、财、物保障,统筹调度各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宣传工作,迅速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将其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县活动领导专班办公室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耕地保护宣传工作。
(二)注重宣传实效
宣传活动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突出精准宣传,坚持宣传的全覆盖与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相结合,针对不同宣传对象选取不同宣传内容、采取不同宣传措施,让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入脑入心,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成效,采用群众易懂、易接受的宣传形式,如方言短视频、主题豫剧、案例故事等,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注重宣传效果评估,根据群众反馈及时调整宣传策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领导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中心)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批评,确保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落实问责机制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整改期限结束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果整改不到位,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对多次整改仍不到位或工作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视情节轻重而定。同时,将问责情况进行公开,起到警示作用,推动全县“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扎实开展。
附件:“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领导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耕地保护宣传年”活动领导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鲁宏峰(副县长)
于韶伟(副县长)
副组长:田朝阳(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林朋五(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魏晓菲(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范 明(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叶全花(县互联网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王永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学敏(县农业农村局长)
温海洋(县林业局局长)
刘金光(县水利局局长)
刘兵战(县教体局局长)
周军贤(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亚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马海岭(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中心)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
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王永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学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豫公网安备41042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