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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投融资公司副总经理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国有投融资体制改制工作,经鲁山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拔4名工作人员,到鲁山县国有投资公司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原则要求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宽视野,不拘一格选人才,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范围、条件、待遇及要求
1.岗位:企业高管(企业副总)
2.名额:4人。
3.范围:全国。
4.条件:年龄55周岁以下;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财会金融类专业且有中级以上职称,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待遇:聘用后,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控制在20万元以内,原则上以年薪总额的40%作为基薪,其余60%作为绩效薪,待年度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分档兑现。具体办法由鲁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台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6.要求:身体健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未满影响职务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鲁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鲁山县顺城路东段2号院,县财政局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报名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免交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该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鲁山县政府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笔试和面试通知。
(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政策法规、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笔试结果,各类招聘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组集中面试方式。
(五)考察:安排在面试之后进行,参加面试人选全部进行考察。
(六)组织体检: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40%,考察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用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到专业体检部门进行体检。
(七)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正式拟选人员。
(八)公示:确定的正式拟选人员在鲁山县电视台有关频道、鲁山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任手续:经公示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与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375-5052656 0375-593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