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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跟踪 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次数: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跟踪

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

贵局关于《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针对《报告》中涉及我县的问题,鲁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由住建、国土、水利、畜牧、环保、移民、林业、商务和相关乡镇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就相关任务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整改时限,并跟踪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取得采矿许可开采地热水用于商业经营的问题

经核查,天瑞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地热水自涌现象,修建三个大型蓄水池用于储水,用管道将热水送往宾馆及泳池用于商业经营。

县政府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调查处理,对该企业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并进行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正在完善相关采矿手续。

二、关于部分地表水考核水体水质目标未达标的问题

(一)将相河河流超标整改情况

将相河发源于鲁山县城北部,自西北向东南穿越鲁山县城,全长9.2公里,是我县境内的一条季节性河流,该河现无天然径流,河道内水源基本为城区生活污水。该河下游为县污水处理厂,县污水处理厂收集河水经处理后,按照污水处理标准(一级A)排放,但下游水质监测断面是按照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进行考核,地表水标准严于污水处理厂标准,这也是造成河流断面超标的原因。目前,将相河综合整治工程已开挖河道1200米,开挖土方10000余立方米,清理河道淤泥、垃圾25000立方米,铺设污水管网800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建成投运,城区污水已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下一步,拟在将相河下游建设生态湿地,进一步提升将相河水质。

(二)澎河、冷水河河流超标整改情况

 澎河发源于南召县乱石顶山,从方城县入鲁山县境,经马楼乡、张良镇之间流向东北,至磙子营乡孙街村、大韩庄村注入白龟山水库,全长42公里。冷水河发源于张良镇平岭、小柴沟,至磙子营乡田庄村北汇入沙河,全长17公里。

两条河流超标的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和“铁、锰”因子,经分析造成以上原因主要有:一是农业面源污染。两河沿岸是我县主要粮食生产区,农田在生产时施用的农药、化肥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地下渗漏等形式,进入水体而形成的面源污染。二是砂资源开采污染。虽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非法采砂、铁选、矿山开采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早期生态环境的破坏带来的负面影响已逐步显现。

采取措施:一是控农业面源污染。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原则,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新技术,全县农民正确用肥、科学种田意识普遍提高。计划2018年底前,率先在澎河、冷水河、沙河等重点河流区域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二是开展河道专项整治行动。对沙河、澎河、冷水河、荡泽河等河流沿线非法采砂、洗砂、碎石加工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降低污染负荷,做到辖区河流“一眼净”。2018年41日起,全县开展了砂石资源综合整治活动,目前,全县所有砂石采选企业全部停产到位。

三、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

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和尧山镇政府围绕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综合整治,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截止20171230日,我县16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全部通过市攻坚办初验,相关证明材料已装订成书并上报市攻坚办。

四、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营或未达到预期运营目标的问题

(一)张官营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情况

张官营镇营东污水处理厂因污水管网配套不全,缺少营行经费等原因造成运营负荷率低。目前,该厂完善了部分管网,提高了污水收集率;加大了财政投入,对设备进行检修、更新、维护,目前已达到稳定运营。

(二)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未达到设计日处理能力

下汤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2000吨,因旅游淡季镇区内各酒店、宾馆、浴池客流量小,污水产生量少,现日平均处理污水量600吨左右。目前,已完善镇区老街管网,提高了污水收集率;根据现有排污现状,采用夜间收集污水,白天统一处理的间歇式运行模式,保障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三)团城乡污水处理厂未运行

该厂主要服务周围新型社区,但因入住率低,生活污水量少而无投运。目前,团城乡正积极筹措改造资金,因地制宜改善运营条件,充分利用、改造现有排污管道、明渠,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范围,争取污水处理厂早日投入使用。

(四)尧山镇污水处理厂“久试未验”

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加快验收进度,鲁山县环境监测站已于201843日对尧山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监测,将尽快出具监测报告,尽早完成验收工作;二是加强了内部管理,明确了污水处理厂专职人员,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发挥实效。

(五)库区乡东许庄污水处理厂处于半停滞状态

该污水处理厂原设计日处理污水300吨,因村民外出务工,现居民每天产生污水2040吨。根据现有排污情况,采用集中收集、间歇式运行模式,目前该厂已正常运营。

(六)张良镇污水处理厂未按照目标完成投运任务

张良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工,由于配套工程资金不足,导致污水处理厂未按期投运。配套工程建设已移交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实施,目前,配套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

五、关于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污染源工作任务较慢的问题

目前25家禁养区养殖场户,除2家经复查审核属畜禽养殖限养区外,其他23家已完成关闭17家,搬迁6家。其中搬迁的6家均已重新选址,拟定搬迁计划,待新址建成后立即搬迁。

六、关于关闭和搬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安全隐患污染源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鲁山段)一级水源保护区安全隐患21处,其中:养殖场(户)13处、鱼塘2处、酒店3处、加油站1处、加工业2处。

(二)整改情况

经过实地调查:汇源街道王瓜营村养牛场、张官营镇榆树湾村史进养牛场、磙子营乡杨林村养猪场、马楼乡庹村养猪场均为农户家庭养殖,对总干渠水源保护无实际影响;汇源街道御厨美食园、迎宾阁大酒店、和谐酒家及兴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沙河渡槽梁式高架渡槽的下方,其经营内容和规模对总干渠水质安全没有影响;汇源街道恒达石化加油站的油储加油设施尚未安装,没有进行加油营业,房屋处于闲置状态;辛集乡马庄养猪场已拆除关闭;张良镇范庄鱼塘已填平取缔;辛集乡潘东亚门窗厂已于四年前停产,现从事粮食购销经营,对总干渠水质安全无影响;张官营镇李孟奇养殖场所养的猪已经处理,只有20多只鸡,张官营镇政府对该户采取了污水排放处理措施;辛集乡三街西养猪场通过乡村做工作,大部分猪已处理,现只有小猪3头,且渡槽在半山腰,养猪户在山下,对于渡槽水质没有影响;辛集乡漫流村张京太养羊场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边缘处,通过乡村做工作,张京太已将保护区范围内所养的羊全部迁到一级保护区外;郝村郝金召养羊场已取缔;辛集乡史庄村高长正养殖厂已搬迁至一级水源保护区以外;马楼乡薛寨村2处养殖场及辛集乡郝建民养殖场,乡政府正在做搬迁、关闭的思想动员及补偿资金的协调落实工作。

七、关于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问题

2017年我县地下油罐需进行双层罐改造或设置防渗池的加油站共64家。截止20171230日,已完成60家,4家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加油站已采取强制封枪措施,在未完成双层罐改造或设置防渗池任务前,不得进行营业,相关验收档案已报市攻坚办存档。

八、关于黑臭水体攻坚任务未按时完成的问题

加大将相河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目前已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提升工作效率,争取尽早完成河道清淤、截污等工程建设任务,彻底消除黑臭水体。

九、关于生态保护湿地修复工程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将相河入沙河口湿地修复工程是市白龟湖综治办直接招标、承办的工程,前期由于征地等问题,此项工程一直未实施。近期,市白龟湖综治办联系省环科院专家对将相河湿地工程进行重新规划,初步选址定于县利民污水处理厂下游处。下步,我县将加大配合力度,确保将相河入沙河口湿地修复工程尽快投入运营,发挥实效。

十、关于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PPP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8018.99万元未到位的问题

对于鲁山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认缴的股份资金801.9万元(占10%)未到位问题,县政府已责成县住建局督促鲁山县城投公司,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尽快使认缴股份资金足额到位;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1116日将注册资本金7217.09万元(占90%)打入到豫源水务公司在北京中信银行丰台支行开立的账户,未打入在项目公司注册地(鲁山县)的银行,就项目建设资金设立的专用账户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住建局负责人,于201849日赴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协调此事,督促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将注册资本金7217.09万元打入豫源水务公司在鲁山开立专用账户。

十一、关于政府投入4049.5538万元用于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PPP项目,未与项目公司进行结算,存在损失风险

目前,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筹措资金6000万元,用于将相河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及附属物补偿,资金已于2018年元月份打入豫源水务公司鲁山开立账户。经过县政府相关领导及住建局等部门积极协调,近期6000万元资金将打入县财政账户。同时县政府督促住建局与豫源水务公司对已建设工程进行结算,并完善相关资产交割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十二、关于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未经鲁山县水利局审批设置7个入河排污口问题

县政府责令县水利局对设置7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下达了《入河排污口设置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已有5家排污口单位整改到位,剩余2家单位(鲁山县利民污水处理厂、平顶山市尧龙湾实业有限公司)正在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论证报告编制,加快问题整改。

(二)未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专项规划问题

截止目前,三个《规划》的编制经费预算县财政局进行评审,资金到位后,县水利局将进行招投标工作,确保三个《规划》年底前完成编制任务。

(三)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井关闭行动较慢问题

鲁山县城区供水PPP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分别为新建城南自来水厂项目、供水管网改造与新管网铺设项目和鲁山县自来水厂存量资产项目。目前,鲁山县城区供水系统正在进行水厂建设,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与新管网铺设项目正在委托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待专家评审后通过后,县政府督促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改力度,责成县水利局制定城区自备井关闭计划,条件成熟一个关闭一个,确保2018年底前全部关闭。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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