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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城区集中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鲁山县城区集中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县发改委决定组织召开鲁山县城区集中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8:30
地点:鲁山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根据消费者报名情况,采用自愿报名、相关部门推荐的方式,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1.听证会参加人
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任俊亚、刘 芳
消 费 者:王 金、高淼淼、杨冰峰、董红霞、宋 杰、王其升、姚新刚
政府部门:周 礼、马松昭、杨培培、贺新君、张留志、赵中涛
人大代表:郝科技
政协委员:岳绍辉
专 家:刘小五
2.听证人名单
听 证 人:张书涛、樊国清、廉保国、岳理文
张书涛担任本次听证会主持人
3.听证会旁听人名单
高广伟、王全民、高娟娟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水价改革。根据国家及我省政策要求,水价调整要同步建立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分为三类: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
(二)拟调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年用水量216立方米(含)以内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15元/立方米建议调整为1.8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216立方米以上312立方米(含)以下部分,基本水价建议调整为2.7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12立方米以上部分,基本水价建议调整为5.46元/立方米。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在居民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08元,不执行阶梯水价。
非居民用水:建议价格调整为2.46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建议价格调整为5.16元/立方米。
特此公告
鲁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