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住建〔2024〕54号
- 索引号
- lsx48/2024-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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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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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领域城镇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 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住建领域城镇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鲁住建〔2024〕54号
为推进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镇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水平,防范相关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的通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镇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镇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城镇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风险排查整治,坚决拆除私搭乱建、超期使用的铁皮屋等各类临时建筑,坚决清除违规设置的各类高空悬挂物,坚决整改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等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影响城镇安全的高空悬挂物和各类临时建筑风险动态清零,守护群众“身边”和“头顶”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督促指导城镇燃气、供热、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园等市政企业加强对管理区域内铁皮屋等临时建筑物和高空悬挂物风险的排查,存在安全风险的应拆尽拆。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股、城建监察大队、垃圾处理服务站、污水处理服务站、园林绿化中心
责 任 人:许富强、徐金义、王帅兵、郝金刚、许世涛
(二)全面排查城市区域内围挡、绿化树木等市政设施是否存在违规设置悬挂物,检查设施是否存在松动、脱落、局部破损等问题,及时进行检修加固。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股、园林绿化中心
责 任 人:许富强、许世涛
(三)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制定完善的雷暴大风等灾害天气预警应急预案,加固工程围挡,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安全施工服务站、城建监察大队
责 任 人:王宝宝、徐金义
(四)将城镇高空悬挂物、各类临时建筑相关防灾知识技能纳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内容,提高安管人员极端天气风险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安全施工服务站、城建监察大队
责 任 人:王宝宝、徐金义
(五)对公园、河道两侧区域内临时建筑和高空悬挂物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设置悬挂物、铁皮屋等临时建筑依法依规处置。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中心、城建股、城建监察大队
责 任 人:许世涛、高长林、徐金义
(六)督促指导各乡镇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临时建筑和高空悬挂物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设置悬挂物、铁皮屋等临时建筑依法依规处置。对相关违法行为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村镇股、城建监察大队
责 任 人:陈 康、徐金义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6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排查整治。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整治内容,明确任务时限,确保对城镇高空悬挂物和临时建筑风险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6月20日-9月30日)。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治、动态清零,重点对铁皮屋等临时建筑、附属设置在各类建(构)筑物上的高空悬挂物、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等风险进行彻底整治。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工作预案,提前分析研判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切实清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要制定安全隐患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级分类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对重点问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盯住不放,坚决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0月1日-11月15日)。各责任单位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果。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社区、商户、群众共同参与排查整治,坚决防范涉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的安全事故发生。
(二)压实各方责任。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管理范围内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风险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设置、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城区、乡镇街道等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物、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相关责任主体、产权单位(个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结合排查整治工作进程,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知识,鼓励群众提供关于违规设置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等安全隐患的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密切关注相关舆情社情和群众呼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回应社会关切。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要健全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审批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和执法制度,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建立负面清单和常态长效巡查机制,确保影响城市安全的高空悬挂物、各类临时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动态清零。
请各责任单位及时收集汇总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安排等),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指定专人专门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每周五之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工作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1、2)由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工作落实。
附件:1.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台账;
2.城镇高空悬挂物、临时建筑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