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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赵村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发布日期:2013-12-10         浏览次数: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赵村乡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
1.2.2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河南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鲁山县赵村乡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乡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赵村乡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2.1.2水系分布
赵村乡位于鲁山县西部,伏牛山东麓,属淮河流域,沙颖河水系,沙河上游。沙河是我乡境内最大的河流,自西向东贯穿我乡,流域面积110平方公里。其次,较小河流3条,水库2个。拦河坝3座。
2.1.3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赵村乡位于淮河流域沙河上游,处于亚热带到暖温带的过渡带,属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7°C,一月份最冷,平均气温0.6°C,最高气温40°C。赵村乡多年来降雨量分布极不平衡,变化幅度较大。一时年际变化大。二是年内分配不均。年降雨量880,降雨量多集中在6-9月,约占全年降水总量的65%,最高达78%。三是暴雨强度大。四是降雨量随地域分布不均。由于地形因素,汛期暴雨洪水徒涨徒落,峰高量大,极易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灾害。
2.1.4地形地质
   赵村乡面积大,地形复杂多样,山峦重叠,大小河流较多。高山低山起伏交嵯、又有部分丘陵分布。土层浅薄,该区土层多由花岗岩、片麻岩分化而成,质地松散,坡地大部分为农田,植被覆盖差,水土流失较严重。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行政区划
赵村乡位于鲁山县西北45公里处深山区,属于革命老区,北接汝阳,南至四棵树,西邻尧山镇,东临下汤镇。全乡29个行政村,191个居民组、318个自然村,全乡总户数7144户,农业总人口2.6万人。总面积21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0.85万亩。祥情见附表1。
2.2.2经济社会情况
全乡耕地面积8500亩,全乡以旅游、绢花加工、林果业,劳务输出,为四大支柱产业,其中以旅游业为龙头,实施旅游立乡、旅游强乡战略。近年来,在旅游业的带动下,以建筑业服务业为主的第二、三产业发展迅猛。 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1.74亿元,人均纯收入3089元。
2.3 灾害损失
2.3.1灾害损失
赵村乡属深山区,地形复杂,以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山洪灾害是我乡主要自然灾害之一,汛期短历时的强降雨是引发山洪灾害的最大诱因。
据资料表明:1965年7月,赵村乡白草坪村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死亡2人,冲毁房屋6间,直接经济损失达12万元;1975年后山村发生泥石流,冲毁耕地20亩,房屋12间,死亡6人;2003年6月,寨子沟村发生泥石流。冲毁耕地15亩,房屋倒塌4间,造成经济损失15万元等。
2.3.2 山洪灾害成因
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我乡发生山洪灾害以泥石流、山洪为主。
2、山洪灾害成因
分析山洪灾害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受自然因素制约。降雨集中、时空分布不均、山高坡陡等因素,使得暴雨产生径流快,汇流时间短,水势凶猛。二是人为因素影响。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加剧了水土流失,扩大了山洪灾害产生的范围。三是山区群众有依山建房的习俗,使滑坡、塌方等灾害发生几率增高,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直接威胁。总结我乡山洪灾害发生的规律,其具有以下特点:
(1)发生时间比较集中,一般都在6—9月份的主汛期。
(2)受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山高坡陡等因素影响,使得暴雨产生径流快,汇流时间短,水势凶猛,破坏性大。
(3)山洪地质灾害易发范围广,突发性强,类型小,监测难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
一是每年利用水法宣传日,进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讲解,依法防洪,并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自防意识。二是做好汛前检查工作,对重点防护地段的防洪设施、防洪能力、机构设置、放心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明确全乡的防汛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实行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救灾避灾工作。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防灾知识宣传、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搬迁避让、政策法规、防灾管理等。
2.4.2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为有效防止山洪灾害的发生,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建国以来,从我乡多灾的实际出发,全乡共建成中小型水库2座,拦河坝堤3个,坑塘30多处,总库容超60万立方米,起到了调蓄洪水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的作用,同时,开展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为主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山洪灾害。但由于防洪工程规划标准低,工程不配套,经过多年运行,老化失修,存在病害隐患,已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防洪要求的需要,不能正常发挥效益,由于受地形、地貌影响,以及长期以来的人类活动对山体稳定带来的破坏,造成了许多新的山洪灾害隐患,山洪沟道内大都没有水文、气象监测等预警预报设备,给山洪灾害的防御带来了一定困难。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河流10年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危险区、安全区。赵村乡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乡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乡内山洪期间的各项防御工作。机构组成:
指 挥 长:乡长
副指挥长:乡各班子成员
监 测 组: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信 息 组: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
转 移 组:派出所、各总支
调 度 组:党政办、社会事务办
保 障 组:国土所、卫生院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赵村乡政府办公室,由负责农口的副乡长负责具体事宜。
2、职责和分工
监测组:负责辖区雨情,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地点的位置等监测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的搬迁建设及新建房屋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的信号(手机、鸣锣)发布报警信号。
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监测系统的设立
1、自动监测系统
我乡通过本次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共设立16处自动雨量监测站。
2、简易监测系统
我乡通过本次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共建20个简易雨量站和20个简易水位站。
5.1.2监测内容
辖区内降雨、水位、流量、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1.3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突出时效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祥见附表6。
5.2通信
5.2.1 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
实用、可靠、先进。
2、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5.3预警
5.3.1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临界雨量的确定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以及分布式水文模型计算成果,综合确定本地区各个小流域的1小时、3小时、24小时临界雨量。
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祥见附表7。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乡→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5.3.3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5.3.4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三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当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有关村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一级(红色)预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一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 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有关预警设备布见附表8。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见附表9。
6.1.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1.4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每年都要对全乡人民群众,特别是要对易发生山洪灾害地区的人民群众利用广播、宣传单、公告等手段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村、组,到户,做到人人皆知,增强防灾意识。
1)各村及有关单位在汛前要制订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报乡政府批准,同时上报县山洪灾害防治指挥部备案。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
2)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抢险物资。各重点防治区都要配有50人的抗灾抢险队伍。另外,由乡人武部负责组建200人的机动抢险队伍,并进行专业化的训练,一旦灾情发生,抢险队伍必须能够拉得出,抢得上,打得赢。
3)加强抗灾通信工作。由电信、通讯部门加强通讯设备、线路的监测、维护,确保山洪灾害防治指挥部与县防办、村指挥所、各重点防治区的通信畅通,为抗灾抢险创造良好的通讯条件。同时,保证山洪灾害防治指挥部在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广播也要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利用广播公开发布灾情通报和调度命令。
7.1.2抢险救灾准备
1)乡民政、卫生、教育、农业等部门汛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订救灾,防疫预案,组建卫生、医疗小分队和救灾工作组,灾情一旦发生,要立即投入救灾斗争,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病得到及时治疗,尽快开展生产自救,修复生产设施,使学校尽早复课,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2)做好灾害统计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上报灾情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为领导进行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7.2 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县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处理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水利、电力、交通、网通等部门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乡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乡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乡(镇)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
 6、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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