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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9         浏览次数:

鲁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豫扶贫办〔2018〕39号)文件要求,依据2023年项目库建设情况,现将2025年鲁山县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截止2025年12月29日上级下达鲁山县衔接资金3272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85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787万元,市级衔接资金7108万元,县级资金7970万元。资金明细见附件1。

二、分配原则

坚持“脱贫县要将衔接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的要求,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在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应切实负责,推动落实。同时,县乡村振兴局要积极参与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开展施工,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工程质量。

三、资金支付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29日鲁山县收到的衔接资金2459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拨付率75%;对接项目206个,已竣工项目187个,竣工率90%。资金明细见附件2。

监督电话:12317   0375—6112317


附件1 鲁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汇总登记表.pdf

附件2 鲁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完成情况台账.pdf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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