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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鑫丰新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牛心山21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29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鑫丰新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牛心山21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1

鲁山县鑫丰新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牛心山21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鲁山县鑫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鲁山县瓦屋镇太平村(牛心山、仰天池区域)

 

平顶山市绿佳源环保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6424平方米,电项目设计安装6台单机容量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2台单机容量3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1MW,在风电场内新建 1 座 35kV 开关站,项目建成后预计风电场年平均上网电量 4410万kw·h。总投资17682.86万,环保投资284.3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六到位”要求落实施工“六个百分百”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加强对道路和服务区的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不外排,用于周边林草地施肥。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变压器油和废机油作为危险固废在危废暂存间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垃圾中转站合理处置。

噪音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噪声的风机机组、升压站等设备,经过消声、隔音等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生态保护区措施:开挖土方设置在堆放场,及时回填;设置排雨水沟;种树种草恢复植被等措施。

 

该项目进行了信息公开,分别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

鲁山县鑫丰新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牛心山21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环评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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