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巩固脱贫成果【2021】27号
- 索引号
- lsx59/2021-00037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27号)关于调整2021年部分项目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1年部分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有关规定。结合熊背乡、背孜乡等单位关于退回2021年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资金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将熊背乡、背孜乡等单位项目资金、结余资金,共计284.006455万元予以收回(详见附件),统一安排用于其它项目。
一、项目名称调整情况
依据背孜乡人民政府《关于背孜乡2021年第十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名称变更报告》。背孜乡长河村道路、桥建设项目;原批复建设任务为沥青道路长757.6米,宽3米,厚7公分;批复金额为31.9万元。建设任务中不涉及桥,需变更为:背孜乡长河村小豆沟组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规模不变。
二、项目资金调整情况
依据观音寺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1年统筹整合项目追加资金的报告》。观音寺乡鲁窑村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原批复建设任务为建设香菇种植大棚20座,每座长40米,宽6米,及水电配套;批复金额为135.31万元。因受地形、地势影响,水井数量及深度发生变化,原设计明细中一眼深度为15米水井,变更为两眼:井1深10米,井2深10.5米;增加电力电缆153米,PE管材243米;铜制止回阀20个。需追加项目资金3.18万元。
经研究,同意观音寺乡政府提出的变更追加申请,项目追加资金利用该项目结余资金予以解决。
特此通知。
附件:鲁山县收回2021年部分项目结余资金情况统计表
2021年12月1日
(27号)鲁山县收回2021年扶贫项目资金及招标结余资金的报告(1)(7)(4).xlsx
豫公网安备41042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