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巩固脱贫成果【2022】47号
- 索引号
- lsx59/2022-00048
- 关键词
- 关于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
县财政局、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有关规定及资金安排需求,经鲁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2年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批复项目,鲁山县2022年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资金2000万元予以收回。
附件:鲁山县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项目统计表
2022年8月22日
鲁山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批复企业风险补偿金项目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