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46/2023-00004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鲁山县志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年拆解15000辆报废汽车项目、鲁山县瓦屋镇正元液化气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鲁山县瑞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瑞隆建材钾长石粉状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平顶山市逸鑫恒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1.8 亿块(标砖)煤矸石页岩烧结多孔砖及年产 20 万吨建筑石料升级改造项目、鲁山县恒业建筑材料厂年处理120万吨石矿石固体废料、萤石、石英砂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鲁山县志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年拆解15000辆报废汽车项目、鲁山县瓦屋镇正元液化气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鲁山县瑞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瑞隆建材钾长石粉状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平顶山市逸鑫恒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1.8 亿块(标砖)煤矸石页岩烧结多孔砖及年产 20 万吨建筑石料升级改造项目、鲁山县恒业建筑材料厂年处理120万吨石矿石固体废料、萤石、石英砂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5087329、5099940(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中段路西

邮  编:467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鲁山县瓦屋镇正元液化气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鲁环监表[2023]1号

2023年2月

2

关于《鲁山县瑞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瑞隆建材钾长石粉状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鲁环监表[2023]2号

2023年2月

3

关于《平顶山市逸鑫恒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1.8 亿块(标砖)煤矸石页岩烧结多孔砖及年产 20 万吨建筑石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鲁环监表[2023]3号

2023年2月

4

关于《鲁山县志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年拆解15000辆报废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鲁环监表[2023]4号

2023年2月

5

关于《鲁山县恒业建筑材料厂年处理120万吨石矿石固体废料、萤石、石英砂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鲁环审[2023]1号

2023年2月

 

附件:平鲁环监表〔2023〕1号.doc

          平鲁环监表〔2023〕3号.doc

          平鲁环监表〔2023〕2号.doc

             平鲁环监表〔2023〕4号.doc

             平鲁环审〔2023〕1号.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