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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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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2013〕32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鲁山县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驻鲁各单位:
为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乔彦强(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伟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鸿强(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献春(县财政局局长)
王 青(县价格管理中心主任)
张海强(县国税局局长)
陆利祥(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杜建林(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郝富强(县财政局副局长)
韩新生(县国税局副局长)
殷振超(县地税局副局长)
林朝阳(人行鲁山县支行副行长)
李东阳(县价格管理中心副主任)
郝东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 跃(县审计局工会主席)
张国庆(县法制办副主任)
王铁良(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价格管理中心,王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郝富强、李东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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