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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特色小吃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2014〕23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特色小吃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鲁山县特色小吃评选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4月17日
鲁山县特色小吃评选活动方案
为繁荣消费市场,打造美食鲁山,培育大众餐饮文化,促进地方特色餐饮业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县城,经县政府同意,开展特色小吃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县三创办、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广电局、县城管局联合开展。
主办单位联合成立特色小吃评选组委会,并邀请消费者代表和专家组织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三创办,电话:5071163,电子邮箱:sanchuangban@126.com。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鲁山城区经营,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爱的特色小吃经营店均可申报参评,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三有四优一满意):
(一)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依法合规经营;
(二)有参评意愿,自愿申报参评,节假日期间保持正常营业,积极开展促销活动;
(三)有较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服务承诺;
(四)品质优,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料和商品,坚持索证索票制度,加工和销售过程符合相关规范;
(五)环境优,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占道经营现象;
(六)服务优,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积极响应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号召,引导顾客节俭消费;
(七)价格优,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与品种、质量、数量相符,不使用虚假、误导等价格欺诈手段;
(八)消费者满意,有地方特色,社会认知度高,一年内无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无应承担责任的纠纷和投诉。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和申报参评(4月底前)
1.在鲁山电视台、鲁山简报、县政府网站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参加活动,每个街道办事处推荐10家以上,推荐名单于4月30日前报县三创办。餐饮经营者也可直接到县三创办报名参评。
3.参评表可到县三创办领取,或从县三创办邮箱(sanchuangban@126.com密码:5071163)下载。
(二)参评公示(8月底前)
1.5月底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申请参评小吃店名单。
2.参评店在醒目位置张贴参评标识(鲁山县特色小吃评选参评店)以及评选要求、服务承诺等。
3.参评店根据相关标准对店面、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进管理和服务水平。
4.特色小吃评选组委会组织实地抽查暗访,了解参评店条件、活动参与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参评店提出整改意见。
(三)产生评选结果(9月份)
1.动员消费者积极参与投票,统计出初步评选结果。
2.县三创办结合抽查暗访情况等,聘请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
3.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确定评选结果。
4.公布评选结果。
四、评选投票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主要采取专家和消费者代表投票方式,详见评选公告。
五、成果应用
(一)举行特色小吃命名会议,并给于奖励。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宣传。
(二)编入景区景点导游词进行宣传。
(三)组织入选者注册商标。
(四)摄制VCD或DVD光盘进行推介。
六、其它说明
(一)参评商户可申报1-2个本店经营的特色小吃品种。
(二)参评商户在本县有连锁门店的,应统一以总店品牌名义参评。
(三)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美食广场、小吃街区的经营者,可由管理单位统一申报。
(四)对经核实不符合参评条件、不遵守评选要求以及在投票环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和获奖资格。
(五)本方案由县三创办负责解释。
附件:鲁山县特色小吃参评申报表
附件
鲁山县特色小吃参评申报表
参评小吃品名 | | ||
企业名称 |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经营地址 | | ||
营业面积 | 平方米 | ||
2013年日均营业额(元) | | 预计2014年日均营业额(元) | |
连锁店数量、位置及名称 | | ||
参评小吃制作情况和特色 简介 | | ||
参评承诺 | 自愿参加鲁山县首届特色小吃评选活动,如实申报参评情况,积极开展营销和宣传活动,遵守评选规定,接受监督。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请参评单位将门店外观、参评小吃图片(电子版)发送至sanchuangb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