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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国道311产业集聚区段改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8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426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国道311产业集聚区段改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道311产业集聚区段改线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国道311产业集聚区段改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东晓(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江付彬(副县长)

贾源培(副县长)

赵海涛(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奚 顺(县政府正科级秘书)

范 欣(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郭鸿强(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献春(县财政局局长)

徐群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申松阳(县规划局局长)

刘天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领新(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任长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庚臣(县公路局局长)

王建克(县公安局副政委)

赵宗辉(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主任)

高长见(辛集乡乡长)

蔺泓光(汇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建宏(露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赵海涛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领新、奚顺、刘天旭、任长吉、王献春、赵庚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奚 顺

成员:赵庚臣 王建克 刘群柱 杜建林 贾 超 

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项目立项、项目申报等工作。

二、征地拆迁组

组长:李领新

成员:刘群柱 蔡晓东 郭 克 赵宗辉 蔺泓光     

   贾建宏 高长见 赵得胜 邹雪广

主要负责项目区域内土地征用、附属物的登记补偿及补偿款发放工作。

三、工程建设组

组长:赵庚臣

成员:祝卫东 邹雪广 吕红晓 郭 克 刘群柱      

   贾 超 

主要做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履行业主职责;做好项目投资概算,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建设的招投标与项目报建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各施工单位详细制定建设进度计划,确保项目进度;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四、资金筹措组

组长:王献春

成员:刘群柱 郭 克 邹雪广

主要负责编制项目的资金统筹计划;负责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自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2014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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