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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2014〕45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鲁山县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鲁山县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4〕4号)以及《鲁山县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鲁道交办〔2014〕1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鲁山县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动员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使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致人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逐步强化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1.311国道沿线各乡镇要建设一个交通文明示范行政村。(创建标准见附件1)
2.县公安局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等相关机构要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协调联合开展乡(镇)、村组、中小学校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交通警察大队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3.县司法局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6•5”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4.县教体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在县城中小学校确定一所学校,建设一个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创建标准见附件4),各乡镇要创建一所文明交通示范学校 (创建标准见附件5)。
5.县住建局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督促公交、出租车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在县城创建一个交通文明社区,有专门的宣传场所、宣传专栏,建立相应台账(创建标准见附件3)。
6.县交通局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长途客运车辆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至少创建一个文明交通示范运输企业,指定专人负责,设立专门的宣传场所、宣传专栏,建立相应台账,加大车辆所有人、驾驶员的安全文明教育(创建标准见附件2)。
7.县广电局、鲁山简报、县电台、电视台要分别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播放典型案例。县电视台每天播放一条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恶劣天气提示、法律法规等),或以流动字幕形式在不同时间段插播。
8.县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体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宣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每月组织一次交通文明志愿者在县城重要路段、主要路口和街道人群密集场所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参与交通秩序维护。
9.县安监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10.县农机局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切实加强交警队伍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水平
1.加强交警队伍建设,自觉维护队伍形象。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强化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着力加强监督检查、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一要强化教育。切实加大对全体交警执法执纪的教育力度,认真查纠“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迅速整改,增强广大交警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大对公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的督查力度,杜绝发生公路“三乱”现象。二要规范执法。要求全体交警进一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按程序执法意识。三要严格管理。加大对民警执法执勤行为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有效改善公安交警形象。
2.县公安局要充实基层力量,增加交警部门正式民警人数,科学分配警力,补充事故处理、城区正式执勤民警力量。研究招聘一批年轻化、高素质的交通协管人员,充实交警警队伍。
(三)严查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形势稳定
进一步强化源头化管理和专项整治,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严格企业管理。县交通局、县公安局要强化对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的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特别是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2.严格车辆管理。县公安局加大营运车辆超载超员治理力度。县交通局要加强对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的动态监管,指导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并在3年内逐步实现所有客车、校车、危化车等重点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同时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营转非”大中型客车、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和校车等特殊车辆的动态监管。
3.严格驾驶人管理。县交通局要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工作,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县公安局认真开展校车、客货运车辆驾驶人资格审查。
4.严格专项整治。县公安局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工作,突出对五类车辆、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加强对三类驾驶人管理力度。全面整治各类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重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不间断专项治理,形成有效的公安交通管理常态机制。
(四)加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交通智能化建设方面: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全省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争取三年内完成基本建设任务;县住建局抓紧建设县城老城大街老武装部前、石人山商场前停车场,设立货运停车场,取缔二五九货运市场;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要求规划免费停车场,配置专门管理人员,对交通违章和事故车辆免费停放,统一管理,在县城南环路、人民路等主要路段增设中心隔离带,积极设计规划南环路文化广场过街天桥。
2.景区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加强景区道路基础建设。县交通局积极协调推进郑尧高速西延,并抓紧拓宽建设我县西部景区的旅游主干道311国道,增强该路段自我调节能力。增加景区公用停车位。县旅游局及有关乡镇指导、督促各景区新建、扩建停车场,增加景区自身停车容量。加强景区综合整治。各乡镇、县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道路占道经营、路旁招客揽客等行为进行打击,力保道路畅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体局、司法局、广电局、规划局、文明办、农机局、各乡镇主抓副职为成员。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制定方案,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认真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7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并在6月2 0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1. 文明交通示范行政村创建标准
2. 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示范运输企业创建标准
3. 文明交通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4. 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5.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附件1
文明交通示范行政村创建标准
1.结合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宣传设施和手段,利用农村广播、文化广场和宣传栏,在农村形成有广播、有宣传栏、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文明交通宣传工作格局,创作、演出适合农村特点、广受农民群众欢迎的宣传作品和艺术形式,使文明交通进村入户。
2.村委会有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分工,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与本村的交通安全管理有关的其它工作。
3.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及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情况。
4.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橱窗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与公路连接的村口设置醒目交通安全提示标志。
5.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道路交通环境良好。行政村附近公路无违法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打场晒粮、堆肥、倾倒废物等现象。
6.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村民对基本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机动车上牌率和持证驾车率达到100%。
7.三年内本村驾驶人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未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未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附件2
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示范运输
企业创建标准
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示范运输企业创建标准范围为国家行政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企业等。
1.设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办事机构,配有专(兼)职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协管员,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建立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以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3.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阅览室,配备必要的交通安全视(音)频播放设备及交通安全期刊、杂志、资料。
4.参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11],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橱窗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客、货运输企业内还应设置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曝光栏。
5.采取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互动体验等形式,定期组织车辆管理人、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一般员工受教育率不少于90%,驾驶人受教育率达到100%。
6.近三年内本单位所属人员未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7.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单位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
附件 3
文明交通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1.设立文明交通创建办公室,制定居民交通安全文明守则,设立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开办文明学校,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文明学校教育内容,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社区居民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普及率达100%,守法率达95%以上。配备必要的交通安全视(音)频播放设备;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
3.参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11〕,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橱窗并定期更新内容。
4.社区内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完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5)近三年社区驾驶人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未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附件4
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范围为城乡中小学校(含高中、职业技术学校等)。
1.学校设立文明交通创建工作办事机构,聘请交警担任交通安全辅导员。配有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
2.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和学生乘车等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3.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体系,将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纳入师生个人操守评定,纳入班级、教师、学生评优标准。
4.将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列入学生基础教育课程内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规应知应会率达100%。
5.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阅览室、配备必要的视(音)频播放设备和交通安全期刊、杂志、资料。
6.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橱窗或板报、墙报,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7.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征文、画展等活动,组织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互动体验活动。
8、三年内在校学生、教师及学校接送学生车辆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
附件5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一、名称:“××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在门口等显著位置悬挂。
二、规章制度:领导机构、教学计划、规章制度等明确并上墙公布。
三、基本功能区:
(一)多媒体宣传教育区:配备投影仪和多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设置交通安全阅读角,放置交通安全书籍,张贴悬挂交通安全挂图。
(二)模拟道路场景区:施划各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示标志和标线;设置红绿灯、弯道、坡道等交通安全设施。通过让学生参与模拟场景游戏,认识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安全上相互之间的关系,培养学生模范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三)模拟驾驶体验区:配备电瓶车和卡丁车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汽车模拟驾驶器等。设置红绿灯、十字路口、人行横道、交通标志、模拟警察等,让学生在游戏场景中,增长交通安全常识和对道路交通安全处置应变能力。
(四)交警装备及交通设施展示区:展现交警各种装备和交通设施,让学生了解各种设备的作用和意义。
(五)“遵章守法,珍爱生命”感言区:展示学生交通安全手抄报、漫画和感言,让每一个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都留下自己的感言,表达文明参与交通,遵章守法,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