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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9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464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农村危房现状调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鲁山县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2014721

鲁山县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摸清我县农村危房总体情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通知》(建村〔2014120号)及《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通知》(豫建村镇〔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事求是,全面普查,客观统计的原则,集中力量,对全县农村危房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农村危房的数量、种类和危险等级等情况,为上级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详实的数据。

、工作目标

20141120日前,完成全县农村C级、D级危房现状的调查工作,做好纸质档案的填报及网上信息的录入工作。

调查内容包括地址信息、户主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建设管理信息、房屋设施信息、房屋照片等835项指标,具体调查指标及填报要求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学习培训阶段(201471—2014731日)。通过召开会议将实施方案传达乡镇,并组织学习培训,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对全县农村危房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要在文件领取一周时间内上报负责该工作具体的责任人、联系人。

(二)全面调查、采集登记阶段(201481—2014930日)。各乡镇要成立农村危房调查工作机构,采取乡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的形式,集中开展调查、信息采集、登记工作。调查要以农户为单位,按照一房一表采集信息。根据《农村住房信息采集表》,现场逐户、逐房、逐项采集和填报相关信息。要现场拍摄危房照片(照片要求村、乡两级调查人员与农户合影),并做好与信息表的对应标记。现场调查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和全面准确,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三)汇总上报审核阶段(2014101—20141020日)。各乡镇完成调查登记后,认真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将《鲁山县住房信息采集表》和《鲁山县农村住房现状汇总表》一并上报至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信息录入阶段(20141021—20141120日)。经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各乡镇领取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用户名及密码,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网上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各乡镇农村危房调查培训,确保基层工作人员能够熟练地展开调查工作。加强对已录入的农村住房信息审核与监管,积极组织现场抽查和核实,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二)县财政局要保证乡镇足额的工作经费,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调查工作,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精干力量,组成调查队伍,保证足额的调查经费和办公设备(车辆、电脑、数码相机等),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按照要求登记造册,建好台账,实行一村一档,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将填报好的农村住房信息表及照片录入至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

(四)民政、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等有关部门,要会同住建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加快调查和录入进度,共同推进农村住房调查工作。

五、加强档案建立和管理,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农村危房调查档案主要包括:信息表、汇总表及农户危房照片等内容,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填报要求完善纸质和电子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实行年度更新,我县将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县农村住房的实际变化情况每年更新一次相关信息。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危房调查工作,消除农民群众等、靠、要的依赖心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调查氛围。

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量大面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危房现状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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