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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4         浏览次数:

鲁政办〔201694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

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管理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

    《鲁山县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96

 

 

鲁山县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

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平顶山市开放招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平政办〔201624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76)文件要求,县政府拟定于201611月中旬参加平顶山市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为切实办好此次招商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加大开放招商工作力度,准确把握国内产业转移新动向、新特点,围绕我县“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与闽东南地区台资企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对接,以产业板块和产业链为重点,承接闽东南地区产业与技术转移,促进我县与闽东南地区进一步加强在产业、技术、资本等方面的合作,加快推进工业富县建设。

二、工作重点

突出“五个围绕”开展招商活动。五个围绕即:围绕台商和台资企业产业转移招商;围绕“一区一主业”招商;围绕我县PPP重大项目招商;围绕商会企业招商;围绕侨资企业招商。

三、活动安排

(一)20169月初,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筹备工作。

(二)20169月下旬,积极开展项目洽谈与邀商活动。组织专题承接产业转移小分队赴闽东南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小规模、专业化、重实效的洽谈对接,并与闽东南地区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对接,促成一批合作项目。

    (三)201610月中旬,召开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工作推进会议。

(四)201611月中旬,举办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

四、具体日程

(一)20161113下午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20161114上午,到有关企业考察,开展邀商和项目对接洽谈。

(三)20161114日下午,参加市领导会见重要客商,举行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集中签约仪式。

(四)20161115日上午,参加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点评会。

五、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县招商局、县台办具体承办,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此次招商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县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聚强任组长,县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曲延辉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常委副主任李留根,县政府副县长王岚,县政协副主席李斌,县政府党组成员赵海涛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招商局、县台办、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侨联、县工商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城南特色商业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各乡()和有关企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招商局局长樊宏文、县台办主任娄钦梅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实重效。举办闽东南地区(福州市、泉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对加快我县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筹备,认真组织,扎实工作,牢牢把握承接产业转移这条主线,整合资源,发挥优势,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推动与闽东南地区企业之间的合作,努力承接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重大合作项目.把招商邀商、合作协议和项目对接作为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和各产业协会、商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开展客商邀请工作,提升受邀客商层次,圆满完成邀商任务。同时,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围绕我县产业政策,结合自身主导产业特点,切实做好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和对接洽谈工作。签约项目要相对成熟,符合我县转型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单个签约项目总投资额为亿元以上。要力争签约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景好、有吸引力的大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房地产项目不列入本次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范围。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实行签约项目、洽谈对接项目、邀请客商每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填写本方案附件报送至县招商局,最终邀商名单、参会人员及签约项目情况于201611月上旬报县招商局。县政府将跟踪督促检查,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节俭办事,高效有序。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简化活动形式,优化活动流程,节俭、务实、高效、有序地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招商活动。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于2016915日前将负责领导、联络员名单及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报送县招商局。

联系人:樊宏文    娄钦梅 

  话:13937513705    13837527393 

  箱:lushanwa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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