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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2016〕96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依据,提高经济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平政办﹝2016﹞74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建立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县正处于调整结构、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但受国内外宏观形势变化和结构性、周期因素叠加影响,经济运行也面临不少问题和风险,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难度不断加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判断,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大调控力度,提高经济运行调度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联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动态监测、调查研究、会商分析和政策预研,形成纵横联动、科学有序、高效衔接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政策措施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包括县政府各部门横向协同机制和县、乡(镇)两级纵向联动机制。
(一)建立县政府各部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横向协同机制。加强县政府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和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联合调研、信息共享、会商分析等机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体系。
1.建立经济运行联合调研机制。县政府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运行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可靠依据。
根据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需要,适时组织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综合调研、专题调研、县内调研和县外调研,有针对性地调研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度研判形势,挖掘问题根源,借鉴先进经验,制定精准措施,谋划大事要事。各类调研活动结束后,牵头部门要及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报县政府并交流共享至县政府有关部门。
2.建立经济运行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及时交流共享有关数据指标、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强化数据分享。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预计当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将有关指标预计数据情况报送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待正式数据出来后,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指标数据、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反馈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并根据分析需要及时更新补充信息。县财政、税务、电力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县金融、商务部门要在每月13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县统计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需要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季度数据或逢节假日,报送时间应顺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在数据挖掘、数据整合、信息融合方面的优势,提高数据的科学性、有效性、快捷性。
强化分析研究。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地调队、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鲁山县支行、鲁山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形成月度分析报告,于次月13日前报县发改委。其他部门要视工作需要根据县发改委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强化重点领域监测预警。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监测税收、贷款、重要商品和工业品价格、煤电油气运供应等重点领域运行情况,按月报县发改委。
强化交流反馈。县发改委要及时分析整理县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研究起草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总体报告,连同县政府有关部门月度分析报告汇编,及时报县政府并反馈县政府各部门。
3.建立经济运行协调会商机制。要强化集体会商研究,共同讨论经济运行情况,谋划、储备政策措施建议。
建立经济运行联合分析会议制度。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全县经济运行联合分析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研究分析全县经济运行特点、主要指标增长情况解决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建立经济运行专项调度分析会议制度。县发改委根据经济运行需要,适时召开专项调度分析会,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二)建立县、乡(镇)两级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纵向联动机制。加强县、乡(镇)两级沟通对接,共同做好调查研究、信息反馈、政策研究、督导落实等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
1.健全上下沟通对接机制
畅通对接渠道。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衔接,组织经济运行相关会议、调研等活动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邀请有关各乡镇参加。县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各乡镇的意见。
健全例会制度。由县发改委牵头,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县经济运行情况座谈会,研究讨论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协调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各乡镇通报经济运行调控调节的政策取向和工作重点,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组织各乡镇交流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2.完善经济运行报告机制
建立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客观总结本地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次月13日前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发改委。
要加强“两个”入库工作。各乡镇每月10日前将上月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新开工项目、“四上”企业入库和本月拟入库新开工项目、“四上”企业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发改委。
严格数据管控。各乡镇要结合年度责任目标,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责任到个人。每月上报的经济数据要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核。
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健全重大信息响应机制,及时发现本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前瞻性信息以及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并抄送县发改委。
3.完善政策落实评估机制
强化政策跟踪落实。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跟踪落实机制,对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调研摸底。各乡镇要在县委、县政府文件出台后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
强化督导服务。县政府督查室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导,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求,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四、责任分工
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由县发改委牵头,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参加。县发改委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全县经济形势,牵头组织联合调研、信息共享、会商会议等工作,汇总和研究提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政策措施建议。县统计局、县地调队负责统计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和位次变化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步走势等,及时交流共享数据信息,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财税收入完成和支出进度情况,分析财源、税源构成变化情况和财税政策变化对全县经济的影响,研判全县财税收支中存在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包括工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主要工业产品价格及变动、重点企业产品或销量、重点企业运营重大事项,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县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消费品市场运行、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对外合作等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农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包括商品房及二手房销售面积、金额、均价;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库存情况;房地产供地情况、房地产调控政策情况以及保障房建设情况等,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测分析人力资源和就业领域发展变化情况,包括城镇新增就业、农村转移就业等情况,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情况等,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县政府金融办、人行鲁山县支行负责监测分析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县工商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主体新增、注销等变动情况及市场主体结构分析(包括行业、注册类型、注册资本等),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鲁山供电公司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用电情况,包括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分重工业、轻工业及前20家用电大户用电情况)数据及环比、同比增速等,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监测分析本领域、本行业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各乡镇负责监测分析本地经济运行情况和重要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1个单位或科室具体落实,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9月6日前报县发改委(联系人:杨冠军 联系电话:5090201 邮箱:lsfgwyxk@126.com)
(二)务求实效
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协调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反馈及时、研判形势客观准确、政策措施有效可行。
(三)强化考评
县发改委应定期对县政府有关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督查室对工作懈怠、推诿塞责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与考核,切实推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