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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鲁山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2017〕14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鲁山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土门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2号)精神,加强对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做好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清旺(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玉洁(副县长)
王献春(副县长)
刘建新(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建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景春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阿蕊(县文明办副主任)
齐丽娟(县综治办副主任)
江西军(县委农办副主任)
赵耐欣(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杨现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员)
张燕伟(县法院副院长)
爨跃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丹丹(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赵新枝(县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胡金杭(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郭瑞菊(县科技局副局长)
袁敬红(县民族宗教局副主任科员)
姚 锦(县公安局副局长)
段延峰(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永合(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薛劲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德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晓丽(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肖川川(县文化局工会主席)
张 艳(县卫生局副局长)
韩新生(县国税局副局长)
李洪涛(县地税局副局长)
杨红新(县广电局副局长)
马振方(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国庆(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曹荣改(县扶贫办副主任)
马秋艳(县工会女工委主任)
陈艳仙(团县委副书记)
钱丽萍(县妇联工会主席)
郭淑红(县残联党组成员)
郭翔云(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刘建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