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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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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安排,按照《鲁山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2017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攻坚办〔2018〕38号)有关规定,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2017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
(一)优秀单位(6个)
县公路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马楼乡库区乡
(二)先进单位(20个)
县纪委监察委 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畜牧局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琴台街道 汇源街道 张官营镇磙子营乡让河乡熊背乡尧山镇四棵树乡
二、奖励标准
(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奖励10000元。
(二)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为先进的单位奖励5000元。
2018年 3 月2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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