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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18-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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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2018〕76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
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土门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根据市政府迎检动员会议要求和《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共反馈我县四大类九项问题。2017年10月县政府已将问题清单下发至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对反馈问题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2018年8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并于8月13日前将问题整改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把关后,报送县政府督查室。逾期整改不到位或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将从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反馈问题清单详见附件)
二、全面做好2018年大督查督查内容中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全面自查整改。县政府各部门要对照此次大督查总体要求和督查重点,按照《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7月16日已印发)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在前期自查基础上,对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采取的措施、工作完成进度、在全市的位次、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以及与市直部门对接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对国务院实地督查涉及的“1+5+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方面的各项内容也要逐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主要措施。研究提出具体、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
(二)撰写报告。自查整改报告要按省、市、县迎检工作方案和督查通知要求,与我县实际相结合,提出本单位承担的主要目标任务,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分析查找问题和解决问題。自查报告正文应包括本单位承担的目标任务、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等。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以上。
(三)确定观摩项目。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要确定1-2个实地观摩的项目或亮点工作,并将确定的项目材料和亮点工作材料与自查报告一并上报。
(四)报送时间。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将自查整改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把关后,于8月13日中午12点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请于8月10日下午6点之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牵头单位和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单位汇总后于8月13日上午12点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sxzfdcs666@163.com(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3楼西,电话:5059103)。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为迎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迎检工作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同时要迅速安排部署,抓条制定切实可行的迎检工作方案,扎实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筹兼顾。各部门在自查过程中,既要查找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也要研究总结本地做法,提炼抓落实的成功经验,推特色,出亮点,实现工作开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三)查漏补缺。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对照督查重点及实地
督查各项内容,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围绕转变职能不到位,制定配套政策不及时、不衔接、不协调等影响决策部署落地生效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尤其要对《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可量化指标涉及我县的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重点关注,并与省、市直有关部门主动对接,及时掌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与时间节点不同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全市排名较为滞后的要查找原因,积极沟通,多措并举,尽快补齐短板。
附件: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清单
2018年8月7日
附 件
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清单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部分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进不畅问题 | 加快江河佳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进度 | 刘国朝 | 房管局 | 陈民敬 | 8月31日 |
加快落实义务教育校舍维修项目和全面改薄项目的配套资金 | 彭清旺 | 财政局 | 魏卿水 | 8月31日 | |
第一批、第二批异地搬迁项目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 | 彭清旺 | 发改委 | 曹大伟 | 8月31日 | |
外商投资后劲不足 | 着力建立项目落实督查机制 | 曲延辉 | 招商局 | 郭明星 | 8月31日 |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实施治欠报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 牵头领导:彭清旺 | 人社局 | 刘建增 | 8月31日 |
组织开展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 8月31日 | ||||
切实抓好欠薪案件办理 | 8月31日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问题 | 实施信息公开 | 刘国朝 | 住建局 | 刘国政 | 8月31日 |
加强房屋征收监督指导 | 8月31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