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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7         浏览次数: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鲁山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 9月17日 

鲁山县2019年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集中征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两险”)征缴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豫人社〔2018〕8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28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9〕5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医疗)征缴管理,加大征缴力度,规范征缴方式,完善征缴网络,提高征缴效率;构建政府主导、税务承办、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征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二、征收范围及缴费标准

(一)征收范围

居民养老:年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保,缴纳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居民医疗: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下列人员:①农村居民;②城镇非从业居民;③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④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进行参保登记。

(二)缴费标准

居民养老: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个档次(对于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最低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居民医疗: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待遇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征收方式

结合我县实际,对居民养老、居民医疗实行各乡镇(街道)集中代收为主,银行营业网点、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设备和窗口缴纳为。乡镇(街道)集中代收汇总后按统一格式进行缴纳入库。

(一)集中征缴时间

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1月15日。

1.宣传动员。居民“两险”征缴宣传发动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由县政府召集县财政、县人社、县医保、县卫健委、县税务、县民政扶贫、金融系统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及征缴人员进行动员,同时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工作。

2.集中征收。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15日。由村(社区)征缴人员集中收缴城乡居民“两险”,乡镇(街道)填写“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

3.总结评价。居民“两险”总结评价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5日,由县财政、县人社、县医保、县卫健委、县税务等部门联合对集中征缴工作进行总结反馈,县政府根据以上部门反馈情况通报工作成效。

(二)征缴票证使用

为保证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指定的征缴人员在收缴居民“两险”费后按统一格式汇总入库后由县税务局开具专用票据。

(三)各征缴部门职责

县税务局负责全县居民“两险”征缴方案的制定、征缴计划衔接、入库核算管理、日常组织协调、及时将征缴明细回传至社保经办机构等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居民养老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征缴计划上传、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及时向税务部门和乡镇(街道)提供应征缴人员信息等资料。

县卫健委做好各乡镇(办事处)居民医疗保险基础数据的核实、整理和汇总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县居民医疗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征缴计划上传、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及时向税务部门和乡镇(街道)提供应征缴人员信息等资料。

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两险”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征缴任务。统筹部署村(社区)征缴人员本辖区内城乡居民“两险”的收缴工作,登记“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台账、与社保经办机构核对、生成征缴计划,及时将收缴的社保费上缴至鲁山县税务局社保费待报解账户,税务部门开票入库。

(四)集中征缴流程

1.确定征缴人员

乡镇(街道)成立征缴领导小组并确定各村(社区)征缴人员名单。

2.开展社保费收缴

1)各乡镇(街道)根据县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的应缴费人员名单下发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征缴人员根据应征缴名单,逐户逐人收取社保费,登记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费款与征缴信息核对无误,村(社区)签字盖章确认后,形成电子文档,报送本乡镇(街道)。

2)各乡镇(街道)对于已征收社保费资金核实无误后统一转入鲁山县税务局社保费待报解账户,各乡镇(街道)持转账凭证和核实一致的缴费人信息电子档(分村)传递到对应税源管理分局,由县税务局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形成集中缴费计划,县税务局依据社保经办机构生成的缴费计划和乡镇(街道)转账凭证征收入库,并开具缴费凭证。

3对新增需参加居民“两险”的人员,由各村(社区)收集参保人员信息后,汇总到各乡镇(街道),集中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社保经办机构把登记清册移交县税务局办理缴费登记。

4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督促各村(社区)将缴纳居民“两险”的人员名单、缴费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3.信息传递

1)通过银行代征系统征收的数据,县税务局在审核无误后进行汇总申报,在确保所代征的保险费缴入国库后,将银行代征的明细清单传递给社保经办机构。

2)县税务局自行征收的零星缴费数据统计合并后一并传递至社保经办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居民“两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和医疗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2019年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征缴工作。

(二)及时解缴、确保安全。乡镇(街道)要强化对征缴社保费的监管,各村(社区)征缴人员和其他参与居民养老征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所收缴社保费存入个人账户,不得延压、滞解,不得截留、挪用,当日收缴的社保费务必于当日或者次日及时向各乡镇(街道)会计核算站账户解缴,偏远的行政村可以按周将收取的费款向各乡镇(街道)会计核算站账户解缴,确保日清日结或者日清周结。

(三)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税务局、县扶贫办以及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四)纳入目标、严格奖惩。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根据目标任务每周对各乡镇(街道)征收进度进行统计通报。凡是完成年度征缴计划的,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征缴计划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附件:1.鲁山县2019年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鲁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

3.鲁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

4.鲁山县2019年居民“两险”集中征缴目标任务

5.鲁山县税务局社保费待报解账户

 

 

 

 

 

 

 

 

 

附件1

 

鲁山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彭清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丙申(县政府办副主任)

郝富强(县财政局局长)

杨东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向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匡晨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丁宏伟(县税务局局长)

 员:李新杰(县扶贫办主任)

刘建新(县民政局局长)

范景可(县残联理事长)

    王文都(汇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新超(琴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亚武(鲁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军利(露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新生(马楼乡乡长)

杜彦辉(张良镇镇长)

王文举(磙子营乡乡长)

张镭瀚(张官营镇镇长)

陈友协(张店乡乡长)

刘金光(辛集乡乡长)

贾国安(梁洼镇镇长)

 磊(库区乡乡长)

杨小军(瀼河乡乡长)

武雅利(熊背乡乡长)

温海洋(团城乡乡长)

李三阳(下汤镇镇长)

王永杰(四棵树乡乡长)

张学敏(赵村镇镇长)

黑泽铭(尧山镇镇长)

李志豪(董周乡乡长)

杨向科(仓头乡乡长)

 歌(观音寺乡乡长)

李二勇(瓦屋镇镇长)

雷晓鸣(背孜乡乡长)

王柯夫(土门办事处主任)

陈锋涛(县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广伟(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建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朱春阳(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杜广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鲁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缴费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类别(是否贫困等)

缴费金额

备注





























































村(社区)名称:                                                       单位:元

 

注:1.各乡镇(街道)收缴人员填制,加盖村(社区)印章(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填写)。

  2.新参保手续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

附件3

 

鲁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

 

村(社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组别)

缴费金额

是否

新增

备注


















































  注:1.各乡镇(街道)收缴人员填制,加盖村(社区)印章(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填写)。

2.新参保手续按照县医疗保障局要求办理。

附件4

 

鲁山县2019年居民“两险”集中征缴目标任务

 

序号

单位名称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目标人数

征收人数

征收人数占目标人数比

进度排名

目标人数

征收人数

征收人数占目标人数比

进度排名


1

下汤镇

9800




32800





2

库区乡

9100




26300





3

四棵树乡

4300




14400





4

土门

3300




8100





5

让河乡

12800




43600





6

团城乡

4400




13000





7

赵村镇

9600




26400





8

梁洼镇

5200




27400





9

尧山镇

8800




20600





10

磙子营乡

15200




62600





11

张官营镇

18800




52400





12

张良镇

16500




53200





13

马楼乡

24200




85300





14

露峰办事处

4600




24500





15

辛集乡

17100




52300





16

汇源办事处

3800




17300





17

张店乡

11800




34700





18

背孜乡

5400




16200





19

仓头乡

6500




22900





20

董周乡

11300




49800





21

琴台办事处

5700




27500





22

鲁阳办事处

6800




26800





23

瓦屋镇

8900




31100





24

城南新区

800




4300





25

熊背乡

7800





20900




26

观音寺乡

6300




23100






合计

238800




817500





附件5

 

鲁山县税务局社保费待报解账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山支行

账户名称:平顶山市鲁山县税务局待报解社会保险费预算

收入专户

   号:17070244119500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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