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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20-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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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2020〕41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鲁山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 9月25日
鲁山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集中征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24号文件做好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0〕5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20〕43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医疗)征缴管理,加大征缴力度,规范征缴方式,完善征缴网络,提高征缴效率;构建政府主导、税务承办、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征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二、征收范围及缴费标准
(一)征收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下列人员:①农村居民;②城镇非从业居民;③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④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进行参保登记。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待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征收方式
结合我县实际,对居民医疗征收实行各乡镇(街道)组织集中征缴为主,豫事办APP、银行营业网点、河南税务APP、河南税务公众号、移动支付等缴纳为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征收兜底的方式。各乡镇(街道)集中代收汇总后按统一格式(附件2)进行缴纳入库。
(一)集中征缴时间
2020年我县居民医疗费集中征缴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1.宣传动员。居民医疗费征缴宣传发动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10月8日,由县政府召集县财政、医保、税务、民政、卫健、扶贫、金融系统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及征缴人员进行动员,同时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工作。
2.集中征收。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1月30日。由村(社区)征缴人员集中收缴居民医疗保险费,各乡镇(街道)填写“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附件2)。
3.总结评价。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总结评价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由县财政、医保、税务等部门联合对集中征缴工作进行总结反馈,县政府根据以上部门反馈情况通报工作成效。
(二)征缴票证使用
为保证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指定的征缴人员在收缴居民医疗费后按统一格式(附件2),进行汇总,形成电子文档,并按本方案确定的征收流程进行缴纳入库,县税务局开具专用票据。
(三)各征缴部门职责
县税务局负责全县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方案的制定、征缴计划衔接、入库核算管理、日常组织协调、及时将征缴明细回传至县医保部门等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县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征缴计划上传、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及时向县税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提供应征缴人员信息等资料。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医疗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征缴任务。统筹部署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登记“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台账、与县医疗保障局核对、生成征缴计划,及时将收缴的社保费缴至县税务局待报解账户(附件4),到县税务部门开票入库。
(四)集中征缴流程
1.确定征缴人员
各乡镇(街道)成立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组织并确定各村(社区)征缴人员名单。
2.开展社保费收缴工作
(1)各乡镇(街道)根据县医保部门提供的2020年应缴费人员名单发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征缴人员根据应征缴名单,逐户逐人收取居民医保费,登记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费款与征缴信息核对无误,村(社区)签字盖章确认后,形成电子文档(附件2),报送至本乡镇(街道)。
(2)各乡镇(街道)对于已征收居民医保费资金核实无误后统一缴至鲁山县税务局待报解账户,各乡镇(街道)将缴费人信息电子档(分村)传递到对应税源管理分局,由县税务局汇总后,到县医疗保障局生成征集流水号,县税务局依据县医疗保障局生成的缴费计划和乡镇(街道)转账凭证征收入库,开具缴费凭证。
(3)对新增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各村(社区)收集参保人员信息后(附件2),汇总到各乡镇(街道),集中到县医疗保障局办理登记,县医疗保障局把登记清册移交至县税务局,办理缴费登记工作。
(4)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督促各村(社区)将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名单、缴费金额等信息及时公示。
3.信息传递
(1)通过银行代征系统征收的数据,县税务局在审核无误后进行汇总入库,在确保所代征的保险费缴入国库后,将银行代征的明细清单传递给县医疗保障局。
(2)县税务局自行征收的零星缴费数据统计汇总后一并传递至县医疗保障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医疗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居民医疗集中代征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共同完成本年度征缴工作。
(二)及时解缴、确保安全。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对征缴社保费的监管,各村(社区)征缴人员和其他参与居民医疗保险收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所收缴社保费存入个人账户,不得延压、滞解,不得截留、挪用,当日收缴的社保费务必于两日内向各乡镇(街道)财税所账户解缴,确保日清日结。
(三)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县医疗保障、财政、卫健、税务、民政、扶贫以及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四)纳入目标、严格奖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县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缴情况开展巡回督查,每周对各乡镇(街道)征收进度进行统计通报。对按时完成年度征缴计划的,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征缴计划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鲁山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
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鲁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
3.鲁山县2020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目标任务
4.待报解账户
附件1
鲁山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清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丙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宏伟(县税务局局长)
王向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郝富强(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匡晨阳(县卫健委主任)
李新杰(县扶贫办主任)
刘建新(县民政局局长)
范景可(县残联理事长)
张镭瀚(张官营镇镇长)
王文举(磙子营乡乡长)
杜彦辉(张良镇镇长)
王新生(马楼乡乡长)
刘金光(辛集乡乡长)
贾国安(梁洼镇镇长)
陈友协(张店乡乡长)
李志豪(董周乡乡长)
李 磊(库区乡乡长)
杨小军(瀼河乡乡长)
武雅丽(熊背乡乡长)
温海洋(团城乡乡长)
黑泽铭(尧山镇镇长)
张学敏(赵村镇镇长)
王永杰(四棵树乡乡长)
李三阳(下汤镇镇长)
雷晓鸣(背孜乡乡长)
李二勇(瓦屋镇镇长)
杨向科(仓头乡乡长)
李 歌(观音寺乡乡长)
王柯夫(土门办事处主任)
陈军利(露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新超(琴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亚武(鲁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都(汇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锋涛(县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春阳(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丁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鲁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
村(社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缴费金额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注:各乡镇(街道)收缴人员填制,加盖村(社区)印章。
附件3
鲁山县2020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目标任务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目标人数 | 征收人数 | 征收人数占目标人数比 | 进度排名 | |
1 | 张官营镇 | 52600 | ||||
2 | 磙子营乡 | 62700 | ||||
3 | 张良镇 | 52800 | ||||
4 | 马楼乡 | 87700 | ||||
5 | 辛集乡 | 52200 | ||||
6 | 梁洼镇 | 27200 | ||||
7 | 张店乡 | 35000 | ||||
8 | 董周乡 | 50000 | ||||
9 | 库区乡 | 26100 | ||||
10 | 瀼河乡 | 43600 | ||||
11 | 熊背乡 | 21000 | ||||
12 | 团城乡 | 12200 | ||||
13 | 尧山镇 | 20100 | ||||
14 | 赵村镇 | 25800 | ||||
15 | 四棵树乡 | 14200 | ||||
16 | 下汤镇 | 32300 | ||||
17 | 背孜乡 | 16300 | ||||
18 | 瓦屋镇 | 31000 | ||||
19 | 仓头乡 | 22300 | ||||
20 | 观音寺乡 | 22500 | ||||
21 | 土门办事处 | 8000 | ||||
22 | 露峰街道 | 22700 | ||||
23 | 琴台街道 | 26400 | ||||
24 | 鲁阳街道 | 26800 | ||||
25 | 汇源街道 | 17300 | ||||
26 | 城南新区 | 4500 | ||||
合计 | 813300 |
附件4
待报解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山支行
账户名称:平顶山市鲁山县税务局待报解社会保险费预算收入专户
帐 号:170702441195002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