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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政办〔202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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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合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土门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我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签订行为,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政府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合同清理,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履行,提高县域营商环境,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清理范围

(一)期间:2006年 1 月 1 日至2021 年 8月 31 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协议、框架协议、意向书以及补充协议等,以下统称合同),包括尚在履行、部分履行、未履行的所有合同。

(二)类型:县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及土门办事处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包括:

1.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 ( 包括无形资产 ) 的投资、建设、租赁、出让、转让、承包、托管合同;

2.土地、森林、荒地、水流、滩涂、矿藏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3.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4.招商引资合同;

5.合作开发合同;

6.拆迁改造合同;

7.投融资合同;

8.借款、资助、补贴合同;

9.其他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

 三、清理主体

(一)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由承办单位负责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

(二)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土门办事处名义签订的合同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

 

(三)以县各有关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由县各有关单位负责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

 四、清理内容

(一)合同内容。包括合同名称、合同主体、签订日期、履行期限、标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违法之处、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合同订立程序。包括是否经过招投标程序或政府采购程序、是否经过风险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

(三)合同履行情况。包括未履行、部分履行、尚在履行、发生争议、中止履行、终止等。

  五、清理要求

(一)掌握各类合同的底数。对各类合同的数量、签订日期和履行期限、履行情况、合同双方当事人等进行登记。

(二)要对各类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梳理。要对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形式技术的合规性、主体资格的有效性、内容条款的完整性、标的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价款或者报酬的合理性、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的明确性等进行全面审查梳理。

(三)要检查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对合同当事人是否及时、恰当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是否存在违约情况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风险情形,是否发生争议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及结果进行认真检查分析。

(四)要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政府合同台账。各有关单位对经过清理并规范的合同,按照年度和签订日期进行编号,建立合同登记台账,并及时更新。

(五)要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各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填写 《 政府合同工作分管领导、联系人登记表》( 附件3) ,于2021年9月24日前报送县政府办行政法规科。

 六、清理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2021年9月18日--10月8日)

2021 年9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清理要求报送以下材料:1.按要求将本单位负责清理的合同全部进行梳理,按年度进行分类,填写《合同清理登记表 》(附件 1)、《合同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2.就合同的履约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整改措施形成书面分析报告。

请各相关单位将上述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政府办行政法规科,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zfbxzfgk@163.com 。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政府合同,请各承办单位将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一并报送至县政府办行政法规科。联系人:刘文豪,联系电话:0375-5092127。

(二)规范完善阶段(2021年10月9日--10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清理结果,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公平合理,依法依约,稳妥解决”的原则,根据合同的不同情况,分类处置。1.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对尚在履行的,继续依法依约做好后续工作;对形式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整、标的数量和质量不准确、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不明确,以及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签订补充协议的合同,要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修订和完善。2.处置或者终止违法、违约合同。对在清理中发现的无效合同,应当及时终止。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合同,要及时依法依约解决争议、主张权利,该变更的变更,该解除的解除,该提起诉讼、仲裁的依法提起诉讼、仲裁;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该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合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完善,并将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 10月 31 日前,报送县政府办行政法规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合同清理、规范、完善、处置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法律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按时、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

(二)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合同清理,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健全主体适格、内容清晰、权责明确、运行顺畅、监管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履行跟踪、后评估制度,实现合同签订、履行、督导、检查、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的长效机制,推进合同管理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1.《合同清理登记表》;

2.《合同清理情况统计表》;

3.《政府合同工作分管领导、联系人登记表》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

 

合同(协议)清理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合同(协议)名称

签订当事人

签订日期及履约时间

标的

是否经过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

是否经过合法性审查

是否报送备案

履约情况

争议情况

清理意见和建议

备注

















































填报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合同(协议)名称、签订当事人必须填写全称;
    2.履约情况填写:未履约、尚在履约、中止履约、终止履约(履约完毕/结束合同);
    3.争议情况填写:发生争议、正在协商、正在诉讼或仲裁、无;
    4.清理意见和建议填写:需要诉讼或仲裁、需要修订变更合同、需要解除合同、无;
    5.备注栏说明合同清理规范情况,如:有效但不规范的合同已规范;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已变更或已撤销,合同期限和金额变动情况;效力待定的合同已依法进行认定并处理;部分履行和未履行合同已兑现合同金额;挽回经济损失多少等。


附件2

 

合同清理清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合同状态

合同数量

县政府合同(件)

本单位合同(件)

尚在履行



部分履行



未履行



已终止(解除)



已提起诉讼或仲裁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政府合同(协议)工作分管领导、联系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分管领导





联系人





 注:该登记表请各单位于2021年   月    日前发至邮箱zfbxz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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