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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住建〔202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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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8/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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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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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度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鲁住建〔2024〕42号
局属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2024年度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度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根据《2024年度鲁山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鲁平安办[2024]4号)文件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坚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持尽职负责、失职追责,构筑安全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红杰(住建局负责人)
副组长:张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三伟(党组成员、鲁山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主任)
曹跃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艳锡(总工程师)
李英函(鲁山县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成 员:王宝宝(安全施工服务站负责人)
徐金义(监察大队负责人)
高长林(城建股股长)
许世涛(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张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济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转。
三、职责分工
1.负责对县城区域内已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在建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隐患问题明,对涉及有水池、水坑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立即督促建筑单位和有关企业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基坑,无法回填的督促其设立警示标和防护设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封闭施工现场,落实门卫制度,防止闲杂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擅自进入工地,对不配合工作,行动迟缓的建筑单位和有关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安全施工服务站 责任人:王宝宝
2.负责对城市规划区以外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在建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做到底子清,隐患问题明,对涉及有水池、水坑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立即督促建筑单位和有关企业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基坑,无法回填的督促其设立警示标和防护设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封闭施工现场,落实门卫制度,防止闲杂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擅自进入工地,对不配合工作,行动迟缓的建筑单位和有关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 责任人:徐金义
3.负责在中心公园河道重点区域显眼位置悬挂防溺水条幅,增设专用救生圈、救生衣、救生杆等应急救援设备,通过设置警示牌、发放防溺水宣传单等方式,增强入园市民防溺水安全常识。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中心 责任人:许世涛
4.城区将相河两侧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明确责任人管理,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未按防护要求落实行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城建股 责任人:高长林
四、工作步骤
(一)防溺水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10日)
自即日起,各相关单位要立即开展预防未成年人防溺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立警示牌等宣传措施,向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及社会进行常态化宣传。
(二)营造防溺水工作氛围及隐患排查整治阶段(5月11日-5月21日)
通过持续宣传报道提高防溺水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营造浓厚防溺水工作氛围。各相关单位于5月18日前,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辖区、本系统的在建建筑工地及因天气原因新增隐患点进行集中排查,重点查看警示标示、防护设施以及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情况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填写《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附件1),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送局安委办。
(三)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和重点防控阶段(5月22日﹣9月30日)
各相关单位要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要针对危险水域,按照《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水域防护要求》(附件2),抓好处置、落实工作。要实行对危险水域的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人,加强对危险水域重点时段巡逻力度及频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整治站位,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切实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扎实开展精准宣传教育、精准督促指导。
2.细化措施。要充分发挥“看住水、管住人、围上栏”的成功经验做法,各相关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信息联动工作。
3.加强督导。各相关单位要迅速成立专项治理督导组,对工作开展中的好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督导组在督导时要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当场下发《全县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专项治理风险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附件3),及时向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反馈整改问题,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督导结束后要形成书面督导检查报告,于每月5日前将汇报材料报送至局安委办。
4.严格奖惩。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组织架构不变、制度机制不变。局安委办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24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平顶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平办[2017]18号)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信息上报
1.5月18日前,各相关单位将《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附件1)和《2024年度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由本单位一把手签字后报送局安委办。
2.6月至8月重点防控时期,各相关单位每周二向局安委办报告一次事故发生情况,发生一起溺亡2人以上事故的,随时报告未成年人溺亡事故情况报告表(附件4)。各相关单位每月5日前向局安委办报告上月工作开展情况。
3.各相关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局安委办。
联 系 人:马济一
联系电话:15639977222
附件:1.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防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2.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水域防护要求;
3.全县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专项治理风险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
4.未成年人溺亡事故情况报告表。
附件1
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防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 | 地 址 | ||||||
防溺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防溺亡工作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自 查 内 容(数椐需填写) |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 ||||||
1. 辖区河流数: 水库数: 水渠数: 坑塘数: 其它水域数: | |||||||
2. 设立水域防溺水警示标牌、横幅数: 防护栏数: (米) | |||||||
3. 溺水救生设施配套数(套): | |||||||
4. 辖区防溺亡“安全地图”(绘制和发放情况): | |||||||
5. 防溺亡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 | |||||||
6. 辖区居民的防溺水宣传教育(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 | |||||||
7. 对辖区内失依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小升初”、“初升高”、流入社会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落实包组和包干等(入户遍访)帮扶措施情况: | |||||||
7. 为未成年人提供学习、活动场地数(免费活动室、图书室等场所): | |||||||
9. 辖区水域专兼职检查和巡防人员数: | |||||||
10. 其他问题: |
注:1.本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1份留存,1份报辖区政法部门,1份报直管上级部门。
2.本表作为未成年人溺亡事故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单位一经上报后应终身负责,如表格涉及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报备。
3.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下述内容如实抄写至横线处:“以上内容本人已认真核实,情况属实,如因瞒报导致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
填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附件2
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水域防护要求
类别 | 防护要求 | 备注 |
一、昭平湖 鲁山水域 | 1、宣传横幅、标语:1000处;2、警示牌:不少于100处,干渠需标注水深位置;3、提示牌:标注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4、高危区域:设置防护网(五孔闸、十六孔、渠首闸、干渠);5、专业救生设施:快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6、专业救生巡逻队伍:3组50人;7、瞭望塔:5个;8、高音喇叭:2个(音域辐射不少于2公里)。 | |
二、白龟湖 鲁山水域 | 1、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100处;2、警示牌:不少于20处;3、提示牌:标注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4、专业救生设施:快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5、专业巡逻队伍:6人;6、高危区域设置防护网;7、瞭望塔:5个。 | |
三、中型水库 (米湾、澎河) | 1、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20处;2、警示牌:不少于10处;3、提示牌:标注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4、高危区域:建立防护网;5、专业救生设施:快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6、专业巡逻队伍:6人;7、自动驱离视频监控系统;8、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9、瞭望塔:1个。 | |
四、小(一)类水库(6座:王湾、堂南岭、友谊、石峡、东土门、耐庄) | 1、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10处;2、警示牌:不少于5处;3、提示牌:标注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4、高危区域:设置防护网;5、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6、值班人员:6人;7、瞭望塔:1个(东土门水库)。 | |
五、河流标准、鲁山县城南沙河橡胶坝水域蓄水区 | 1、宣传横幅、标识:不少于500处;2、警示牌:不少于200处;3、提示牌:标注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4、高危区域设置防护网;5、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绳索、竹竿等;6、专业巡逻队伍:6组36人;7、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8、重要时段:无人机巡逻2台;9、瞭望塔:5个(沙河:下汤段、大西环段、城区段,荡泽河2个)。 | |
六、坑塘、新增 临时隐患点 | 1、宣传横幅不少于2幅;2、警示牌:1-3个;3、提示牌:标注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4、设立防护网;5救生设备:救生绳、救生竿等。 | |
七、尾矿坑、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 | 1、宣传横幅、标语:2幅以上;2、警示牌:3个以上;3、提示牌:标注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4、设立防护网;5救生设备:救生绳、救生竿等;6、设置值班帐篷,看护人员不少于2人。 |
备注:如此前曾发生溺亡事件,需设置高危标识,简要描述此处X年X月X日曾溺亡X人。
附件3
全县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专项治理
风险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
: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的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现责令你单位立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对下列问题(或隐患)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你单位按时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检查单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不进行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
年 月 日
(本通知一式两份:被检查单位、检查组各留存一份)
附件4
未成年人溺亡事故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溺亡人 情况 | 姓名、溺亡事件 | 所在学校及班级 | 是否留守、困境儿童等 | 学校防溺水专题教育完成情况 |
事发水城情况 | 水域具体情况 | 水域管理部门或权属人 | 水域所在乡镇 | 水域警示标牌设置、防护措施及巡防情况 |
事件处置情况 | 领导批示情况 | 现场救援处置情况 | 善后工作情况 | 相关单位责任人处理情况 |
备注 |